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發展改革委2012年10月14日發布的《天然氣利用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5號)同時廢止。
其中提出,天然氣利用分優先類、限制類、禁止類和允許類。對優先類用氣項目,鼓勵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規劃、用地、融資、財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天然氣利用禁止類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重浪費天然氣資源、不符合能源革命要求,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淘汰的天然氣利用方向。禁止類利用領域包括天然氣常壓間歇轉化工藝制合成氨。
責任編輯: 江曉蓓
標簽:國家發改委,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