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按照《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經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組成聯合體自愿申報、車輛擬運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四部門組織專家對首次集中申報的方案進行了初審和擇優評審,研究確定了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廣汽乘用車有限公司等9個聯合體進入試點。
試點的組織實施共分為五個階段,分別是試點申報、產品準入試點、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暫停與退出以及評估調整。
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只是完成試點申報階段的遴選,并不代表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取得準入許可或允許上路通行。接下來,四部門將指導進入試點的聯合體開展試點實施工作。
據介紹,本次試點工作將引導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加強能力建設,系統推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技術創新、規模化發展和產業生態建設。基于試點實證,加速形成系統完備、務實高效的法律法規、管理政策和標準體系,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驗證、安全評估等支撐能力建設,為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推廣應用奠定堅實基礎。
同時,通過試點加快形成各部門、各地方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探索更加系統完善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研發生產、上路通行配套政策、基礎設施等環境建設,為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運行提供支持保障;通過試點加快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量產應用,帶動汽車與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產業融合,打造新質生產力,助力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四部門將按照試點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有序推進試點實施,并基于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