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山西呂梁永聚煤業有限公司辦公樓“11·16”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超限額加裝電動吊籃、違規敷設吊籃供電線路,違規在井口浴室存放礦燈、氧氣自救器、自噴漆等助燃物品,安全管理混亂,吊籃供電線路短路引燃吊籃內可燃物,初期火災處置不力,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18名企業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紀檢監察機關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事故發生后,山西省政府成立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國務院安委會對該起事故查處進行掛牌督辦,并派工作組全程督辦。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永聚煤業聯合建筑辦公樓二層井口浴室大更衣區0625號吊籃上方電機主供電線絕緣層與金屬線卡接觸部分破損短路,引燃下方吊籃內的可燃物,導致火災發生,加之事故初期應急處置不力,最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此次事故暴露出事故企業存在違法違規建設、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風險防范意識不強、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應急救援和疏散逃生技能差等突出問題;吊籃生產安裝企業存在不按設計施工、缺少施工現場組織管理;有關監管部門存在審批驗收不嚴格、事中事后監管走過場、“三管三必須”職責履行不到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專項整治行動組織不力,汲取事故教訓不深刻。
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事故調查組提出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全力消除吊籃系統風險隱患、防范化解礦山企業地面建筑安全風險等六個方面的防范措施和建議。
2023年11月16日,呂梁市離石區永聚煤業有限公司聯合建筑辦公樓二層浴室發生火災,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傷,過火面積約9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4990.26萬元。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