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等18部門聯合印發《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就2024年至2025年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具體任務,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2024—2025年)
為扎實推動《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深入實施,錨定2025年發展目標,明確未來兩年重點工作,有序推進全域標準化深度發展,著力提升標準化發展水平,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不斷夯實標準化發展基礎,使標準化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加強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
(一)強化關鍵技術領域標準攻關。在集成電路、半導體材料、生物技術、種質資源、特種橡膠,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網聯汽車、北斗規模應用等關鍵領域集中攻關,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術標準。強化基礎軟件、工業軟件、應用軟件標準體系建設,盡快出臺產業急需標準。建立健全數據跨境傳輸和安全等標準。實施信息化標準建設行動,瞄準下一代互聯網技術演進路線等新場景升級,強化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標準體系建設,開展6G、IPv6、區塊鏈、分布式數字身份分發等核心標準研究。〔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網信辦、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家數據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不再列出〕
(二)完善科技成果標準轉化機制。出臺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互動發展的指導意見。完善重大科技項目與標準化工作的聯動機制,在科技計劃項目中統籌設置標準研究任務和考核目標,推動項目立項與標準研制同步部署、同步進行、同步完成。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指標體系和服務機制,以標準引領科技成果轉化成生產力。推動將標準納入科技獎勵范疇。完善標準與專利協同政策。制定實施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管理辦法,加快前沿技術成果標準化進程。強化標準研制融入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共性技術平臺建設,縮短標準研制周期。強化下一代互聯網、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新興領域標準化預研究,加快建設標準化項目研究組。建立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產出國家標準立項預評審綠色通道,推動形成標準研究成果的比率達到50%以上。〔科技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中央網信辦、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現代化產業標準化水平
(三)健全產業基礎標準體系。制修訂精密減速器、高端軸承、車規級汽車芯片等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術標準,推動解決產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長壽命等關鍵問題。強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藝標準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裝及固化、新型顯示薄膜封裝等電子加工基礎工藝標準。推動高端金屬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電子專用材料標準制定。加快補齊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等工業軟件標準短板。制修訂一批工業基礎標準,助推產業基礎高級化。〔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產業融合標準制定。圍繞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技術與傳統產業融合相關標準,健全標準體系,推動傳統制造業標準提檔升級,完善企業技術改造標準。實施高端裝備制造標準化強基工程,持續完善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標準體系,圍繞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大中小企業融通、綠色降碳等關鍵領域,加快技術應用、模式創新、分級分類、測試評價、互聯互通等數字化轉型關鍵急需標準制修訂,有序推進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標準。深化智能制造等標準應用試點,推動礦山、冶金、石化、機械、紡織等傳統產業智能化轉型升級。圍繞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健全服務型制造標準體系,強化個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等服務型制造標準制定。圍繞金融和實體經濟融合,重點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務、數字金融、風險防控等標準,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數據局、國家礦山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產品和服務消費標準升級。實施加強消費品標準化建設行動,加快大宗消費品標準升級迭代,建立健全消費品質量分級標準體系,推動產品和服務消費體驗標準研制,以提高技術、能耗、排放等標準為牽引,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制定支持協調統一的智能家居標準,完善智能家電、電動家具家居用品標準體系。健全消費類電子產品標準體系,促進多品種、多品牌智能電子產品、移動通信終端產品、可穿戴設備等產品的互聯互通。持續強化紡織服裝、鞋類箱包、家居裝飾裝修產品強制性國家標準與配套推薦性標準制修訂。重點完善“適老宜小”產品安全和質量標準,加大智能產品、功能性產品等新興消費品標準供給。完善充電樁、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等標準,加快大功率直流充電系列標準實施應用,研究制定充電樁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大現代服務業標準制修訂,加快現代物流、跨境電子商務、共享經濟、聯程聯運等領域的標準研制。研制基于平臺經濟的大宗物資和散裝商品編碼等商貿、交通出行、物流等相關標準,促進傳統服務業轉型升級。推動文化和旅游領域服務標準制修訂,促進服務消費。健全體育標準,制定并完善群眾健身、冰雪運動、體育賽事、體育場所、體育用品等標準。〔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體育總局、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產業創新標準引領。實施新產業標準化領航工程,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民用航空、城市軌道交通、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安全應急裝備等產業領域,緊盯產業發展趨勢,適度超前研制相關標準,以標準引領產業創新發展。聚焦腦機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領域,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標準研究。持續開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范,強化產業創新發展標準化示范引領。〔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中央網信辦、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中國民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產業鏈配套標準鏈。實施標準化助力重點產業穩鏈工程,健全工業母機、新型顯示等重要產業鏈標準體系,組建工業母機等重點產業鏈標準化聯合工作組,同步推動技術攻關和標準研制。發揮龍頭企業作用,聯合產業鏈上下游產學研用相關方面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聚焦產業鏈供應鏈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標準。加強產業鏈上下游標準化技術組織聯絡聯動,推動上下游各環節各領域標準體系有效銜接,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國家高端裝備制造業標準化試點50個,引領制造業重點產業鏈優化升級。〔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新型基礎設施標準建設。實施新型基礎設施標準化專項行動,在移動通信網、固定寬帶網、空間信息、新型數據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重點領域,持續推進基礎標準和應用標準研制,加快健全標準體系,為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安全提供技術保障。充分發揮新一代信息技術快速迭代優勢,聚焦工業互聯網、車聯網、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等融合基礎設施重點領域,加快標準研制,釋放新型基礎設施效能。〔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
(九)持續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加快健全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和報告標準,加快研制產品碳足跡核算基礎通用國家標準,制修訂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員和機構標準,推動鋼鐵、鋁、塑料、動力電池等重點產品碳排放強度、碳足跡等基礎共性標準研制。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碳足跡核算相關國際標準制定。穩步提升重點行業能耗和用能產品能效標準指標,加快新興領域節能標準制修訂,重點完善能耗計算、能效檢測、節能評估等配套標準。強化清潔能源利用,加快氫能全產業鏈標準供給,完善新型儲能標準體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標準研究制定,促進關鍵技術標準與科技研發、示范推廣協同推進。制定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省級溫室氣體清單標準,健全農業農村減排固碳標準體系,制定水土保持碳匯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標準研制。加快推進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領域標準規范制定修訂。進一步完善大氣、水、土壤、噪聲、海洋、化學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標準,制定飲用水水源環境質量標準,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標準體系,研制20項家用電器、車輛、船舶、通用機械等產品噪聲相關標準。完善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與監測標準體系,加快制定外來入侵物種防控與管理標準,開展農業生態環境監測、保護與修復等標準研制。進一步完善地下水保護、利用、治理標準體系。開展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等技術規范編制。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態系統質量監測評價標準化建設,研制一體化保護、修復、成效評估等相關指南,加快紅樹林、濱海濕地等生態修復相關標準制修訂。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標準體系,完善環境影響評價標準體系。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標準制定和應用,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研究制定生態環境規劃與管理標準。完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標準體系。加強氣候變化監測、預估、氣候風險評估、氣候變化適應等相關標準研究制定和應用。加強射電天文臺、氣象雷達站、衛星測控(導航站)、機場等重點領域電磁環境保護要求國家標準制修訂。〔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中國氣象局、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建設。加快推動國土空間規劃基礎通用類標準制定,研究制定國土空間規劃相關評估標準,逐步建設覆蓋規劃編制管理全流程的相關標準。健全完善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標準體系,開展耕地(土壤)資源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質量抽檢等標準研制。完善基礎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調查標準。開展海洋地質調查評價、海洋漁業資源調查標準制修訂,完善海域使用、海島開發利用等海洋資源資產監測標準,重點推進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資源等標準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礦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動生產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建立健全農業綠色發展標準,加強綠色投入品、農業節水標準制修訂,不斷加強秸稈、畜禽糞污、農藥包裝廢棄物等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標準研制。制修訂高耗水工業用水定額標準。加強工業企業減污降碳、節能節水節材、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產品綠色設計等標準研制,探索研究數字賦能工業綠色低碳轉型標準,研制尾礦、煤矸石、冶煉渣、磷石膏等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標準。實施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編制通則,健全清潔生產標準體系,開展60項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制修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標準。加快完善綠色采購、綠色流通、綠色評定等綠色供應鏈評價標準。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引領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生活方式綠色低碳引領。持續擴大綠色產品評價標準覆蓋范圍,修訂綠色產品評價通則。完善食品化妝品、快遞物流等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標準。深入實施制止餐飲浪費等國家標準。制修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相關標準。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務業用水定額標準。建立學校、綠色場館等評價標準,推廣應用綠色醫院建筑評價標準,推動公共機構綠色轉型。〔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城鄉建設和社會建設標準化發展
(十四)實施鄉村振興標準化行動。夯實保障糧食安全標準基礎,建立健全種業振興、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質量建設保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防控、農田水利管護、農資質量和基礎設施標準。優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加強智慧農業、設施農業、農產品全過程質量控制、農產品質量分等分級標準制修訂。健全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制定農產品品牌評價、主要糧油作物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減損增效及鄉村旅游標準。制修訂農業領域標準700項,農業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強化數字鄉村、鄉村房屋和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管理,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和無障礙設施標準制定。加快農村改廁、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莊綠化保潔照明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標準建設。創建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100個、國家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基地300個。〔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中央網信辦、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新型城鎮化標準化發展。開展城市標準化行動,研究制定城市體檢評估標準,完善城市更新相關標準,推進城市設計、城市生態修復、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風貌塑造、老舊小區改造等領域標準化建設。推動建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運行與監測、城市綜合管理與監督、城市公共服務系統建設與評價等領域標準制定實施。加強城市交通標準體系建設,提升規劃建設運營協同銜接水平。健全海綿城市、宜居城市、公園城市等城鎮人居環境領域標準。持續深化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創建,開展30個城市標準化創新綜合試點。〔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國家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標準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務服務標準體系框架,健全行政許可、政務服務中心、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便民熱線運行等領域標準,加強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線上線下(28.970, -0.21, -0.72%)融合、機關事務管理等領域標準實施應用。研究制定政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評估評價標準。〔中央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公平競爭、執法監管、知識產權等領域標準化建設,推進經營主體信用監管標準體系建設,健全全國統一的信用監管規則和標準,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持續推進基層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社會治理標準化工作力度。實施社會治理標準化行動,制定實施社會治安防控、鄉村治理、網絡空間治理等領域相關標準。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100項以上,推動社會治理標準實施應用。加強機構治理領域標準化前瞻研究和統籌協調,推動組織治理、合規管理等領域國內國際標準同步研制和轉化。開展網絡安全應急能力評估、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數據交易服務安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安全合規審計、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網絡身份認證基礎設施等標準研制,推動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領域國家標準驗證點,提升網絡與數據安全治理效能。〔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家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實施公共安全標準化筑底工程。加快城鎮燃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天然氣開采、粉塵防爆、危險作業、特種設備、個體防護裝備以及事故調查統計等安全領域強制性標準制修訂,建立緊急狀態下公共安全標準快速轉化和發布機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應急管理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應急預案管理、風險監測預警、災害應急響應、應急避難場所、滅火和應急救援作戰訓練與裝備、森林草原消防裝備、救災和應急物資保障等領域標準研制。〔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中國氣象局、國家礦山安監局、國家消防救援局、中國地震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健全大型活動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等標準,完善法庭科學、道路交通管理和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標準體系,推動建設法庭科學領域國家標準驗證點。〔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安全防范視頻監控系統要求、視頻編解碼技術、視頻圖像分析、邊界安全交互等標準研制,為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提供技術支撐。推動建立生物安全標準體系。〔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實施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工程。健全基礎教育、就業創業、基本養老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領域標準。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經驗共享,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等重點區域樹立一批示范標桿。〔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體育總局、中國殘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醫療器械風險管理、質量管理等基礎標準研制,健全高端醫療器械標準體系,推進醫用機器人、新型生物醫用材料、分子診斷技術等新興領域醫療器械標準研制,完善高風險傳染性疾病診斷、防護醫療器械標準體系。推動公共衛生標準體系升級改造,加快公共場所衛生、公共環境健康調查監測等標準制定實施。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標準體系,推進中醫病證診斷、臨床療效評價等標準制修訂。推動建立醫療保障標準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進養老和家政服務標準化專項行動。升級養老和家政服務標準體系,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老年助餐、認知障礙照護、嬰幼兒照護等托育服務、家政電商標準制修訂。建設養老和家政服務領域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80個,強化養老、家政服務標準實施應用。〔民政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制修訂50項適老化改造國家標準,推動家居環境、交通出行、社區服務、康復輔助器具等標準適老化升級,為老年人創造更加舒適便利的環境。〔交通運輸部、民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標準國際化躍升工程
(二十一)拓展國際標準化合作伙伴關系。積極踐行開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國際標準化理念,發展互利共贏的標準化合作伙伴關系。持續完善多雙邊合作機制,加強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標準合作,不斷深化東北亞、亞太、歐洲、東盟等區域標準化合作,進一步拓展與非洲、泛美、海灣阿拉伯國家、大洋洲等區域和國家的標準化合作關系,加強金磚國家、亞太經合組織、上合組織、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框架下的標準化交流與合作。〔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中央網信辦、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帶一路”標準聯通。推動共建“一帶一路”標準應用示范項目建設,與共建國家開展人員交流培訓,以標準化合作促進產業和經貿合作。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標準化戰略對接和重點領域標準互認,進一步完善“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標準信息平臺,開展標準化信息交流,為共建國家提供標準信息服務。鼓勵國內企事業單位在國際貿易、海外工程建設、技術交流合作過程中,加強與共建國家在技術層面的標準合作。〔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深度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治理。充分發揮我國擔任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常任理事國和國際電信聯盟(ITU)理事國的作用,積極履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理事國和成員國責任義務,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重要政策規則制定,做好本地化實施應用,參加各技術領域國際標準化技術路線圖、白皮書、標準化效益評估報告等研究編制工作,凝練實踐經驗,提出中國建議。按照國際標準組織需求選派工作人員,支持國際標準組織來華舉辦各類會議活動。支持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來華落駐。〔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積極推動國際標準研制。積極參加ISO、IEC、ITU等國際標準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WP29)等行業性國際組織活動,國際物品編碼組織(GS1)等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活動。鼓勵國內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行業性國際組織和各類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活動,貢獻中國智慧。深入參與碳達峰碳中和、數字技術、熱帶特色農業等重點領域國際標準化工作,推動在溫室氣體減排、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新型電力系統、綠色可持續金融、礦山安全、航運貿易數字化、信息通信、物品編碼與自動識別等領域制定一批國際標準。打造一批重點領域國際標準化創新團隊。〔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健全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機制。制定實施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指導意見,加快我國標準化對外開放步伐。進一步提高我國標準化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我國標準化工作,支持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參與標準制修訂,支持民營企業牽頭設立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促進國內標準組織與國際標準組織的國內對口單位協同發展,推動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與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一致性程度達到90%以上。持續開展國際標準跟蹤研究,加快轉化先進適用國際標準,實現國際標準轉化率達到85%以上。大力推進國家標準外文版編譯工作,鼓勵行業和地方根據需要制定標準外文版。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根據運行實踐提出標準需求。〔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標準化改革創新
(二十六)提升標準供給質量。健全統一協調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強化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工業產品、安全生產、特種設備、社會治安等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進一步提高強制性國家標準覆蓋面、權威性。系統優化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體系。強化推薦性標準與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協調配套。開展推薦性國家標準采信團體標準工作。加快國家標準樣品研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培育一批優秀的團體標準組織,推進團體標準應用示范,促進團體標準規范優質發展,制定一批填補空白、引領發展的高水平團體標準。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增強企業標準“領跑者”有效性、影響力,形成以企業標準“領跑”帶動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的格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民政部牽頭,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提高標準管理水平。持續優化政府頒布標準制定流程、平臺和工具,強化標準制修訂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標準維護更新、升級迭代。進一步提高國家標準制修訂效率,實現新立項國家標準平均制定周期縮短至18個月以內。加強標準統計分析。加強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備案管理。建立國家統籌的區域標準化工作機制。加強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引導與監督。制定團體標準管理辦法,健全團體標準良好行為評價機制,規范團體標準發展。推動落實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實施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培育一批標準創新型標桿企業。完善標準版權制度,加大標準版權保護力度。〔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加強標準推廣應用。積極開展標準宣貫培訓,豐富宣傳形式、渠道和載體,廣泛傳播標準化理念、知識和方法。加強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統籌協調,改進試點示范項目管理,提高試點示范質量和效益,凝煉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和典型模式,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標準化服務機構入駐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等,鼓勵集群促進機構參與標準化研究與標準制修訂,鼓勵標準化機構入駐集群促進機構,鼓勵集群促進機構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培育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等,形成集聚式發展效應。持續推進標準化服務業統計分析報告試點,開展標準化服務業統計評價。健全對標達標工作機制,引導企業瞄準先進標準提高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國家統計局、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強化標準實施監督。制定實施關于加強標準實施與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在宏觀調控、產業推進、行業管理、市場準入、金融信貸、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積極應用先進標準,在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監管活動中嚴格依據標準。建立健全法規和政策文件引用標準機制,鼓勵相關單位開展標準和法律銜接信息服務。健全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機制和標準實施數據調查統計制度,加快建設一批標準實施監測站點和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點,常態化開展重點強制性標準的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建立健全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機制,推進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團體標準實施效果評估,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估范例征集推廣工作。建立標準制定投訴舉報和監督檢查機制,搭建全國標準制定投訴舉報平臺,接受社會各界對各類標準制定活動、技術委員會工作和標準審評工作的監督。開展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監督抽查,加強標準編號、復審和備案監督。持續推動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實施,強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數據歸集和分析,推動將企業產品和服務符合標準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夯實標準化發展基礎
(三十)深化標準化基礎理論研究。持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標準化研究機構加強標準化共性理論探索和實踐應用研究。持續推進標準制度型開放,深入開展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等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我國標準化工作需求研究,加強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措施協定(WTO/TBT)和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WTO/SPS)標準工作研究。開展合規管理、環境社會治理(ESG)、邊境后規則等重點領域標準化研究。積極推進標準數字化研究,構建標準體系框架,開展標準數字化試點。充分發揮中國標準化專家委員會智庫作用,強化國際國內重要標準化事項專家論證及決策咨詢。〔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科技部、商務部、中國工程院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加強標準試驗驗證。制定國家標準驗證點建設與管理辦法,對標準驗證點建設運行和標準驗證項目實施一體化管理。設立不少于50個國家標準驗證點。推動檢驗測試方法、檢驗設備、標準樣品等自主創新、協同配套。圍繞新興領域和優勢領域,參與國際標準驗證,為中外標準體系兼容和互認提供有力支撐。推動標準與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要素一體化發展。〔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強化標準化技術機構支撐。推動建成一批國際一流的綜合性、專業性標準化科研機構。進一步完善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體系,圍繞前沿技術和新興領域前瞻布局,加快培育新型標準化技術組織。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標準化需求,規劃新建一批標準化技術組織。發揮標準化總體組作用,研究建立新材料標準化統籌機制,推進跨行業、跨領域標準化協同發展。推進技術組織聯絡機制實施,暢通技術組織體系微循環。深化推進考核評估,試點開展委員履職能力評估工作。推進技術委員會分類管理、動態管理,實現“能進能出”。〔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加強多層次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標準化普通高等教育,推進標準化技術職業教育,推進標準化領域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融合發展。開展全國標準化人才分類統計,建設全國標準化人才分類培養數據庫,建設一批國家級標準化人才教育實習實訓基地。推廣“科研團隊+標準研制團隊”融通發展模式,培養選拔一批標準化領軍人才。培育一批企業標準化總監。鼓勵技術委員會參與高校標準化課程體系、技術委員會實訓基地建設,協同推進標準化專業建設和師資培養。進一步豐富標準云課、委員網絡講堂課程資源,廣泛開展標準化教育培訓。依托行業、地方、科研機構和高校,建設一批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基地,持續開展國際標準青年英才選培活動。〔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組織實施
(三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國務院有關標準化協調機制作用,研究制定標準化重大政策,協調標準化重大事項。不斷健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標準化工作協同推進領導機制,更好發揮政府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的“指揮棒”作用,統籌提升標準化工作效能。全面開展綱要實施效果評估,把評估結果作為制定“十五五”標準化事業發展規劃的重要依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標準化工作與本地區本部門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五)加強政策支持。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照綱要及本輪行動計劃要求,細化責任分工,抓緊工作部署,加強協同配合,確保任務落實落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開展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評選工作,支持地方和行業部門按規定開展標準化表彰獎勵。推動標準化學科體系建設,打通標準化科技工作者上升通道。完善標準化統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標準化統計工作程序,加強統計結果應用,開展標準化發展狀況總體分析,發布標準化發展年度報告。〔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