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 3月4日下午,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正式開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楊長利積極履行政協委員職責,聯合其他13位全國政協委員向大會提交《關于將核電納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的提案》。
為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發揮綠色電力低碳環境價值,引導社會綠色電力消費,積極推進碳減排,國家于2017年建立了綠色電力證書制度,向滿足條件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核發綠證,通過交易獲取綠色溢價。
“截至目前,我國已構建起日益完善的綠色電力體系,建立了綠證交易、綠電交易兩種市場機制,綠證核發范圍拓展至包括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楊長利介紹,綠證已成為認定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和交易載體,實現了從“綠色溢價”到“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基礎憑證”的定位轉變和價值提升,為近期銜接能耗雙控政策、抵扣能耗量,中長期銜接節能降碳政策、抵扣碳排放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作為穩定可靠的優質綠色低碳電力,核電迄今未被納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成為唯一被排除在體系之外的非化石能源,這既不利于助力國家‘雙碳’目標的實現,也不利于核電行業的長遠發展。”楊長利認為,將核電納入綠色電力體系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水電納入綠證的政策實踐也給核電納入提供了有益借鑒。
楊長利表示,由于核電企業無法提供綠證等官方證明,目前難以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綠電消費需求,全社會綠電供應面臨制約。“核電每年可提供超過1600億度的市場化電量,是用戶購買綠電的重要選擇之一。”楊長利介紹,核電機組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區,能極大緩解華東、華南地區綠電供不應求的局面。
楊長利認為,核電未被納入我國綠色電力體系,其參與市場競爭面臨挑戰,進而影響核電低碳價值的有效發揮。“國家發布的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政策要求電網企業、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承擔消納責任,意味著這些主體在銷售或購買核電的同時,仍需同樣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和配額。”楊長利進一步解釋,這實際是將核電與化石能源放在同等地位對待,沒有體現核電的低碳屬性和減排貢獻,降低了用戶購買核電的積極性。未來,隨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的加速推進以及全社會低碳消費理念的進一步深化,該問題將會對核電參與電力市場競爭帶來嚴峻挑戰。
楊長利表示,從我國國情看,碳減排任務更加艱巨,將核電納入綠色電力體系是實現能源消費側和供給側協同轉型的重要舉措之一,不僅為核電的綠色低碳屬性提供官方證明,實現綠證對非化石能源電力的全覆蓋,還能滿足市場用戶購買需求,充分發揮核電在全國減碳降碳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