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發布關于責令兩處煤礦停產整頓的公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異地執法組在對彌勒市嘉麟實業有限公司飛龍馬煤礦彌勒市康和宏源煤業有限公司小岔箐煤礦現場檢查時,發現重大隱患,責令兩煤礦停產整頓。
公告顯示,2024年1月27日至2月3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異地執法組對云南省彌勒市嘉麟實業有限公司飛龍馬煤礦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礦存在以下重大隱患:煤礦圖紙作假,故意隱瞞被整合煤礦生產系統;煤礦漏檢瓦斯。依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責令該礦停產整頓20 天。
2024年1月27日至2月3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異地執法組對彌勒市康和宏源煤業有限公司小岔箐煤礦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礦存在礦長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管理制度時偽造記錄、弄虛作假的重大隱患。依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責令該礦停產整頓10 天。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