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發展改革委、寧東管委會經發局: 為統籌推進全區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工作,鼓勵技術進步,提高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規〔2023〕45號)、《關于報送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實施方案的函》要求,我委擬開展2024年風電場改造升級項目報送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原則 風電場改造升級工作按照公平自愿、先進高效、生態優先、有序實施、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實施,主要針對場內風電機組、配套升壓變電站、場內集電線路等設施進行更換或技術改造,分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兩種。 二、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2024年風電場改造升級的項目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機容量小于1.5MW(不含1.5MW); 2. 補貼項目應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核查合規或已轉合規的項目; 3.項目需落實用地及電網接入條件,原則上原場址建設,嚴禁擴大現有規模和范圍。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內的風電場原則上不進行改造升級。 三、相關要求 (一)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梳理在運風電項目情況,做好政策解釋,積極組織相關企業進行項目申報,對項目用地、電網接入、配套儲能方案(不低于10%/2h)等進行初審,確保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實施具備可行性。經初審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附件1要求準確填報相關內容,于2024年2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我委能源發展處,項目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nengyuan_nx@126.com。 (二)國網寧夏電力公司要指導各地電網企業協助申報企業及時研究提出合理的項目接入點,在電網同一接入點的,優先支持符合建設條件、接入距離近、儲能配置比例高的項目。同時,對所報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小時數、上網電價、納入補貼的批次、時間及容量等進行初審。 (三)項目企業要根據風電場運行情況,論證提出項目改造升級方案,并及時報送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如風電機組已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應及時開展安全性評估,評估結果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和國網寧夏電力公司。改造項目應盡量不占或少占林地、草原,確需使用的,應符合林地、草原使用條件并依法辦理使用手續,涉及農用轉為建設用地的,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聯 系 人:侯 媛 0951-8301962 葉 強 0951-5044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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