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10月31日刊發文章《自愿減排重啟就緒 碳市場邁向“雙輪驅動”》。文章稱,近期,圍繞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重啟的政策頻出,基本掃清了CCER重啟的政策和制度障礙。分析人士認為,CCER的啟動標志著,全國碳市場邁入由全國強制減排交易市場和全國自愿減排交易市場“雙輪驅動”的時代。
據了解,CCER是繼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后,我國推出的又一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而近一周來,包括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首批CCER項目方法學公布,以及明確碳匯開發項目的適用條件、項目邊界、計入期和減排量核算方法等政策連續出臺。
“目前,生態環境部正在通過制度建設打通項目和減排量申請渠道,積極穩妥推進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各項基礎工作。”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夏應顯日前透露,這一系統將于近期上線運行。
據夏應顯介紹,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后,各類社會主體可以根據有關規定要求,自主自愿開發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項目減排效果經過科學方法量化核證并予以登記后,可以在市場出售獲取相應的減排貢獻收益。啟動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有利于支持林業碳匯、可再生能源、甲烷減排、節能增效等項目發展,有利于激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業內人士認為,重啟CCER市場是加快完善碳市場機制的必然選擇,而CCER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之間的互動,可以協同促進低碳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施懿宸在接受采訪時分析指出,控排企業可以在兩個市場中共同參與,既通過自愿減排實現環保目標,又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購買碳配額,這不僅可以豐富企業實現年度控排目標的方式,還可以有效控制減排成本。對于非控排企業而言,當前雖不能直接進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但可以探索參與自愿減排市場,加快企業實現碳中和目標。
從自愿減排市場籌備情況看,CCER重啟后交易體系日臻清晰。
在交易領域方面,生態環境部首批公布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4項項目方法學。“我們從社會期待高、技術爭議小、數據質量有保障、社會和生態效益兼具的領域起步,這是自愿減排項目設計、實施、審定和減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據。下一步,還將分批擇優發布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逐步擴大市場支持范圍。”夏應顯表示。
從交易方式看,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新交易系統8月已可以開戶。各市場參與主體可以向北京綠色交易所提交登記賬戶和交易賬戶開立申請材料,此前各地方碳市場分散開展CCER交易的情況將不復存在。
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路孚特碳高級分析師譚琭玥預計,新交易系統11月將正式上線,并且CCER第三方核查機構名單也即將發布,“明年最早第一到第二季度,新的CCER減排量會在交易系統上發布。”當前行業內已形成共識,隨著未來碳交易市場擴容至建材、鋼鐵、有色金屬等八個行業以及碳價的提高,CCER的需求量和經濟價值將有望成倍增加,市場規?;蜻_百億元。
“目前CCER市場規模大約在10億元左右。”施懿宸分析稱,若我國碳市場有序擴容至八大重點控排行業,屆時市場碳配額總量將達到70億至80億噸,若以當前碳市場70元/噸的價格保守估計,僅全國層面的履約需求就將帶來超過200億元的CCER市場需求。加之未來企業自主減排意識的不斷提升所帶來的新增需求,CCER市場空間巨大。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CCER啟動后的業務范圍可能會與當前“綠證”交易有所重合。綠證為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而CCER一部分的價值也是在于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的環境屬性。兩者最大區別是,綠證不允許二次交易,CCER則可以多次交易。
對此,有業內人士提出,或許借CCER項目方法學推出的契機,研究推進綠證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的銜接協調將是一個突破口。
施懿宸認為,目前我國碳市場、綠證交易、綠電交易、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等多種綠色機制同時存在且多頭管理,各類機制下環境權益模糊不清,并有可能產生環境權益重復計算的情況。未來,建議以發現環境要素價值為核心,統籌銜接各類綠色機制。一方面,將綠色效益發展責任落實到經營主體,提升以履約為目的的綠色效益的市場交易;另一方面,擴大綠色效益的應用場景,挖掘跨國公司及其產業鏈企業、外向型企業、行業龍頭的具體需求,營造以自主交易為目的的綠色效益交易環境。(記者 向家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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