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山東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生活熱水、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推進農房光伏屋頂行動,實現光伏發電自產自用、余電上網。
積極發展城鎮分布式光伏系統,重點推進工業廠房、商業樓宇、公共建筑等屋頂光伏建設,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工業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光伏系統+儲能設備+直流配電+柔性用電)、蓄冷蓄熱、虛擬電網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
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財政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濟寧、威海、濱州、菏澤市水務(水利)局,濟南、青島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
現將《山東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能源局
2023年5月26日
山東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城鄉建設領域是碳達峰重點領域之一。推動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節能減碳,是實現碳達峰目標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徑。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助推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及《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若干措施》《山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等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加快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方式,大力推進綠色節能建筑、綠色宜居社區、綠色基礎設施、綠色低碳城鄉等建設,確保城鄉建設領域如期實現碳達峰,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堅持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準確把握全省城鄉建設領域的重點任務,統籌考慮各類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制定減碳要求。按照差異化發展策略,構建符合不同區域特征和發展任務的綠色低碳發展體系。
2.以人為本,共建共享。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推動碳達峰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緊密結合,建設高品質建筑、打造綠色社區、創建宜居城鄉,推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增進人民福祉,讓人民群眾在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系統謀劃,整體推進。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注重全局性謀劃,將碳達峰目標要求納入城鄉建設領域整體布局,一體化推進節能與減碳,加強頂層設計,注重規劃指引,強化結果控制,合理把握工作節奏,整體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
4.創新驅動,協同發力。堅持創新引領,強化機制創新、方法創新、科技創新,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完善技術產品供給,強化試點示范帶動。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雙輪驅動、協同發力,加快形成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法規政策和體制機制初步建立,技術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城鄉建設方式加快從粗放式向集約化轉變;綠色建筑發展質量不斷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綠色建造方式加速推廣,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城鄉建設領域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
到2030年,全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法規、技術標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城鄉建設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進一步增強;建筑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高品質綠色建筑規模持續增長,綠色建造方式廣泛推行,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
2060年前,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系統性變革全面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治理現代化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設,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系統推進綠色低碳城市建設
(四)合理優化城市功能布局。按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空間結構,構建產城融合、職住平衡、高效有序、緊湊宜居、交通便利的城市格局,加快形成集約緊湊低碳的發展模式。科學有序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促進國土空間均衡開發。統籌城市生態廊道、通風廊道、景觀視廊、濱水空間和綠道建設,構建與自然相連通的生態廊道網絡。加大提升主城區和新建城區道路網密度,主城區道路網密度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合理布局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通道設施,到2025年全省新增城市道路6000公里。統籌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加強新建建筑密度、高度管控,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穩步開展城市更新行動,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機制,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推動“拆改留”到“留改拆”轉變,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
(五)開展綠色低碳社區建設。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新建居住社區嚴格執行《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既有居住社區因地制宜配建相關設施,到2030年,全省各設區市的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探索推進零碳社區建設,引導可再生能源進入社區能源消費終端,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有序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力爭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任務,累計完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40萬戶。通過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形成5分鐘、10分鐘、15分鐘生活圈。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鼓勵“部分空間、部分時間”、電力需求側響應等綠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導使用智能插座。鼓勵居民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引導選用綠色家電、高效照明、節水器具等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
(六)加快發展綠色宜居住宅。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優化住房供應結構,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風,降低住宅能耗。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減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資源浪費。建立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將綠色性能主要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商品住宅中推廣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延長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提高住宅建筑設計水平,提升采光、通風、隔聲、空氣品質以及健康衛生等方面的性能,營造綠色宜居的室內外空間和環境。大力推進新建住房全裝修交付使用,推進整體衛浴、廚房等模塊化部品應用,鼓勵全裝修商品住宅加裝新風系統。鼓勵物業企業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充分運用5G、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提高共用設施設備智能化維修養護水平,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
(七)提高城鎮基礎設施運行效率。加強供熱、供氣、供水等市政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管理,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及清潔熱源、供熱管網等建設改造,到2025年新增地下綜合管廊120公里,到2030年城市供熱管網熱損失比2020年下降5個百分點。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加大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力度,到2025年,設區市全部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7.9%以內。推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建設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和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設施,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區污水管網5000公里、雨水管網5000公里,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和整縣(市、區)制雨污合流管網實現“雙清零”,全省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出水達到準IV類水標準,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以上。推廣污水處理節能節電新技術,加強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縣城)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5%。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各類建設項目同步執行海綿城市標準,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減少雨水徑流峰值和徑流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可滲透面積比例達45%。完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及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機制,到2025年,設區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城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95%,50%以上的縣(市、區)基本建成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模范縣,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推進城市綠色照明,推廣遙測、遙控、遙信等路燈智能控制系統,合理控制景觀照明,節能型燈具應用率保持在100%,到2030年,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數字化系統,LED等高效燈具普及率達到80%以上。
(八)增強城市綠化碳匯能力。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完善城市綠地系統,構建“綠心、綠楔、綠環、綠廊”等結構性綠化體系,通過“留白增綠”、見縫插綠、拆違建綠、破硬增綠等形式拓展綠化空間,系統推進綜合性公園、專類公園、社區公園建設,著力建設居民身邊小而美的口袋公園、小微綠地,構建高低搭配、均衡分布的多層級公園體系,實現“300米見綠、500米見園”。優化城市綠化植物碳匯結構,用近自然、群落式、低維護、可持續的方式營造城市生態空間,提升城市綠地固碳增匯效能,科學構建園林綠化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加強城市綠化養護運維,科學選用綠化方式和綠植種類,優先選用本地苗木,推廣節水型低成本維護園林綠地。到2025年,全省城市(縣城)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7.5%,建成區綠化覆蓋達到42%,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7.5平方米,建成城市綠道1萬公里;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9%。
三、統籌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建設
(九)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加快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提高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構建集約節約、尺度宜人的發展格局。縣城建設要順應原有地形地貌,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實現縣城與自然環境融合協調。統籌縣城、中心鎮、行政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推廣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建設方式。加強縣城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實現疏密有度、錯落有致、合理布局。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鼓勵建設連續通暢的步行道、自行車道網絡,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宜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宜超過2公頃。綜合考慮消防救援能力,合理確定新建建筑高度,重點發展中低層住宅,嚴控高層住宅無序發展。
(十)建設綠色宜居鄉村。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推進實施鄉村建設行動。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脈絡。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城鎮或村莊聚集,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加強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保護與利用,塑造鄉村特色自然風貌。加強供水、排水、道路等設施建設,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廣生活垃圾分類新時尚,推動生活垃圾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推進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下鄉,提升農房設計建造水平。
(十一)推廣綠色低碳農房。積極推廣農房設計、建造綠色低碳技術產品,推動政府投資的農村公共建筑、各類示范村鎮農房建設項目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結合清潔取暖改造同步實施既有農房節能(綠色化)改造,支持發展星級綠色農房和低能耗(零能耗)、低碳(零碳)農房,到2030年建成一批綠色低碳農房試點示范項目。積極推廣輕型鋼結構、現代木結構等新型房屋建造方式,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
(十二)推動農房用能結構調整。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生活熱水、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推進農房光伏屋頂行動,實現光伏發電自產自用、余電上網。因地制宜在新建農房中采取清潔供暖方式,鼓勵農作物秸稈、樹枝等生物質清潔高效綜合利用,推廣生物質成型燃料爐具、生物質鍋爐、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5年力爭9個非通道城市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
四、提升建筑全鏈條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十三)全面推廣綠色節能建筑。研究制訂不同類型建筑的綠色建筑標準規范,積極采用自然通風、天然采光、隔音降噪等融合生態共享理念的建筑設計方式。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超高層建筑達到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推動城市新區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建國家綠色低碳相關試點示范,適時開展省級綠色低碳城市建設試點。“十四五”期間,新增綠色建筑5億平方米以上,獲得綠色建筑標識項目面積1億平方米,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50%以上。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逐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到2023年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83%節能要求,2025年前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加快推動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建筑、零碳建筑建設,積極發展產能建筑,鼓勵有條件的市及城市新區等建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集中連片示范區。
(十四)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結合城市更新行動,統籌編制改造專項規劃,重點開展建筑外圍護結構改造,提升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同步提高主要用能設備能效等級。鼓勵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抗震加固、消防設施提升改造等中,統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實施超低能耗或綠色化改造,“十四五”期間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3000萬平方米,力爭到2030年具備節能改造價值和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實現應改盡改。創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以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為重點,積極開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十四五”期間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2000萬平方米,到2030年,力爭所有設區市開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創建并完成改造任務,改造后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十五)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積極發展城鎮分布式光伏系統,重點推進工業廠房、商業樓宇、公共建筑等屋頂光伏建設,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工業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光伏系統+儲能設備+直流配電+柔性用電)、蓄冷蓄熱、虛擬電網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新建城鎮居住建筑、農村社區以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裝使用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因地制宜推廣污水源、土壤源、空氣源等熱泵供暖供冷技術。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消耗比例達到10%,到2030年達到12%。積極推進清潔能源供暖,到2030年全省清潔供暖比例達到85%以上。推動城市或區域余熱綜合利用,到2025年完成大容量高效機組余熱供暖改造1.5億平方米,工業余熱供暖改造面積力爭達到5 億平方米。有序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建設,鼓勵現有生物質直燃電廠實施供熱、供冷改造。依托沿海核電項目,在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穩步開展核電余熱供熱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打造“核能零碳”供暖城市。新建超低能耗建筑原則上采用分散供暖,不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逐步建立以電力為主的建筑能源消費體系,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全電氣化設計,推廣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及高效節能電氣設備、家用電器等,實施建筑供暖、空調、電梯、照明等系統能效提升改造。到2025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55%;到2030年,公共建筑電氣化比例達到30%,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
(十六)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維水平。統籌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監測等工作,2025年前,完善不同類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能效評價等標準,逐步實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對接國家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完善省市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建設,加強建筑能源和資源消耗實時監測與統計分析。新建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對空調、電氣、給排水等系統進行綜合效能調適。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推動標識證書在交易、租賃等環節的應用。鼓勵建設區域智慧供熱、供冷運營管控平臺,采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AI)技術等提高系統運行效率。繼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提高供熱計量收費比例,到2030年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基本實現供熱計量收費。加快推動老舊供熱管網改造,降低熱網輸送損失,到2025年,城鎮民用建筑單位面積綜合供暖能耗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到2030年降低30%以上。
(十七)推廣綠色低碳建造方式。推行系統化集成設計、精益化生產施工、一體化裝修的綠色建造方式。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建筑工程應按規定采用裝配式建筑,積極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住宅,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因地制宜發展木結構,推廣裝配化裝修,到2025年,全省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其中濟南、青島、煙臺3市達到50%以上),到2030年達到60%。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5G、區塊鏈等信息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推廣人工智能、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建造技術,開展智慧工地創建活動,創建國家智能建造試點城市,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到2025年,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初步建立,打造應用場景100項以上。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和建筑材料損耗,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全部采用綠色施工方式;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
(十八)發展應用綠色低碳建材。推行綠色建材認證,重點推廣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高效保溫材料、節能中空門窗、結構保溫一體化墻板等技術產品。抓好國家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城市政策實施,推動政府投資項目及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綠色建材產品,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70%。大力發展性能優良的預制構件和部品,加大通用尺寸預制構件和部品生產應用,提高智能化、標準化水平。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類收集、資源化利用,推廣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提高建材循環利用率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到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噸/萬平方米;到2030年,全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55%。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與監督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統籌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實。在摸清底數、把握趨勢、科學研判的基礎上,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細化方案,合理確定碳達峰總體思路、減碳目標及工作措施,要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建立建筑用電、熱力、燃氣、煤炭等數據共享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牽頭部門要組織開展目標任務年度自查自評,每年11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自查綜合報告報上級有關部門。
(二十)完善推進機制與配套政策。推動城鄉建設節能減排、綠色發展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制定修訂,將碳排放、能源消耗等基本要求納入相關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機制和保障措施,制定實施用能總量、用能強度、碳排放控制等管理制度。綜合運用財政補助、稅費優惠、專項債券等方式,加大對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重點任務的支持力度,推動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水平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與近零能耗建筑、低碳與零碳建筑(社區、園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與綠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項目。完善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體系,建立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儲備項目庫,鼓勵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綠色低碳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開展城鄉建設領域用能權交易試點,推行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節能相關領域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應用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
(二十一)堅持科技引領與創新驅動。加快構建城鄉建設碳排放和節能減碳標準體系,修訂完善相關設計、施工、驗收、檢測、改造等標準規范,制定修訂不同類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能效評價等標準。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強化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科技創新,加強建筑實際能源消耗及碳排放數據監測技術研究,集中攻關一批建筑低碳關鍵技術,力爭在零碳建筑、建筑“光儲直柔”、碳排放大數據等領域取得突破。整合優化行業產學研科技資源,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臺建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企業、金融機構等組建創新聯合體。
(二十二)注重宣傳引導與教育培訓。結合“全民節能行動”“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等活動,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倡導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宣傳活動。依托山東省城市建設博覽會、山東省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新技術產品博覽會等活動載體,交流展示國內外綠色低碳發展最新科技成果,普及碳達峰碳中和知識,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鼓勵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將碳達峰與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管理技術人員培訓體系重要內容,積極開展政策宣講、標準宣貫、技術交流、業務培訓等活動,有力支撐和推動全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