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廣東省發改委發布《廣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2023-2025年)。
《通知》指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推動海上風能資源集中連片開發利用,打造廣東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已納入規劃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有序推進國管海域場址項目試點示范,組織做好新項目業主競爭性配置和國管海域項目示范開發等工作。
新增建成陽江沙扒、汕尾甲子、汕頭勒門、揭陽神泉、惠州港口、湛江外羅、珠海金灣等約8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開工建設陽江青洲、陽江帆石、汕尾紅海灣、珠海高欄等約12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
因地制宜發展陸上風電和生物質能。結合資源條件,在遠離居民生活區且風能資源較為豐富的區域適度開發集中式陸上風電,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陸上風電。
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能并盡并。統籌新能源發電、配套儲能,送出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7900萬千瓦。
打造萬億新能源產業集群。做大做強優勢產業。做大做強海上風電裝備制造業,加快形成集整機制造與葉片、電機、齒輪箱、軸承等關鍵零部件制造,以及大型鋼結構、海底電纜等加工生產為一體的高端裝備制造基地,提前布局海上風電運維基地。
廣東省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2023-2025年)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動力,能源高質量發展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有力支撐。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動我省能源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踐行“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以能源安全保障為首要任務,以能源綠色低碳為發展方向,以能源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推動能源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實現能源更加安全、更加綠色、更加高效、更高質量的發展,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協調、綠色發展。把握國內外發展形勢,加強頂層設計,認真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處理好近期和長遠、發展和減排的關系,加快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推動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
——堅持多元互補、智慧高效。推動多能源品種協調發展,加強多渠道、多主體能源供給,構建多元化能源保障體系,保障能源供應安全。推進“多能互補”和“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推動能源與互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先進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構建智慧能源系統,促進能源系統高效運行。
——堅持創新引領、改革賦能。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能源高質量發展的第一動力,持續加大能源科技創新投入力度,努力破解制約能源發展的關鍵技術,打造高端能源創新平臺,推動能源科技自立自強。促進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應用,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提高能源資源配置效率。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化能源市場化改革,推進能源體制機制創新,構建公平開放、競爭有序的能源市場體系。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規劃引領、政策扶持、市場監管等方面加強引導,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能源高質量發展取得重大進展,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能源發展新模式新業態競相迸發,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實現突破,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協同配置資源能力有序順暢,能源發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用能需要。多元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進一步完善,省內電力裝機容量達到2.6億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比達到44%左右。非化石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消費比重達到29%左右。電氣化水平全國領先,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升至40%左右。
二、全面構建安全高效清潔低碳的能源供應體系(一)全力確保能源供應安全。
1.加強油氣供應保障。
加大南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加快推進中海油烏石17-2、中海油恩平等油氣田勘探開發,爭取實現油氣資源增儲上產。到2025年,原油產量超過1800萬噸/年、天然氣產量達到100億立方米/年左右。推進LNG接收站及配套碼頭、管道等設施建設。強化天然氣戰略合作,鼓勵穩妥有序在國際市場簽訂長期采購協議,完善市場化調節機制,拓展多元化采購渠道,保障海外進口穩定供應。組織上游供氣企業與用戶全面簽訂供氣合同,通過合同落實全年及供暖季資源,確保民生用氣實現合同全覆蓋。(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油氣企業)
2.做好煤炭供應保障。
加強與國內煤炭主產省區銜接合作,提升年度國內電煤中長期合同簽約量,規范合同簽約履約行為,督促供需雙方按時按量履行中長期合同,加強運力統籌協調,保障煤炭長期穩定供應。落實國家煤炭進口政策,拓寬煤炭進口渠道,促進各關區進口煤通關便利化,全力保障我省發電進口用煤需求。完善廣東省電煤實時監測預警系統,督促省內煤電企業落實國家要求的煤炭最低庫存制度。(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煤炭儲運企業、有關電廠)
3.提升電力運行調節能力。
持續優化電力運行調度。完善電力供需監測預警聯動機制,強化發電運行和燃料供應監測。加強發輸電設備運行維護管理和一次燃料供應保障,確保統調機組穩定可靠運行,挖掘地方機組、自備電廠頂峰發電潛力。常態化加強機組非計劃減出力監測預警,確保枯汛交替、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關鍵時期骨干機組盡發滿發。優化系統運行方式,加強調度智能化建設,推動建設適應新能源發展的新型智慧化調度運行體系。(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
提升需求側響應能力。加快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和應用,儲備一批高效、快捷、可控的負荷調節能力,實現負荷精準控制和用戶常態化、精細化用能管理。健全電力需求響應市場化機制,提升需求響應能力,支持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分布式發電等用戶側可調節資源,以及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綜合能源服務商等參與市場化需求響應,打造實時可觀、可測、可控的需求響應系統平臺,力爭2025年我省市場化需求響應削峰能力達到最高負荷的5%。(省能源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4.加強能源儲備能力建設。
積極推進煤炭儲運能力建設。建立以港口公共煤炭儲運和電廠等大型用煤企業自有儲備相結合的煤炭儲備體系。建成珠海港高欄港區國家能源煤炭儲運中心擴建工程;新建、擴建湛江港、陽江港等碼頭煤炭泊位,完善煤炭接收與中轉儲備梯級系統。鼓勵支持省內骨干燃煤電廠通過改造現有儲煤設施、擴建儲煤場地等措施,進一步提高存煤能力。力爭到2025年全省煤炭儲備能力達到3300萬噸,按照國家要求持續提升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完成600萬噸的政府可調度儲備任務。(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煤炭儲運企業、有關電廠)
提升儲氣能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供氣企業、管輸企業、城鎮燃氣企業各負其責的多層次天然氣儲氣調峰和應急體系。統籌地下儲氣庫、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等儲氣設施規劃布局建設,形成以沿海LNG儲罐為主,可替代能源和其他調節手段為補充,管網互聯互通為支撐的多層次儲氣調峰系統。2023年及以后,各縣級以上政府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5天日均消費量的儲備能力,城鎮燃氣企業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氣量5%的儲備能力。(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天然氣企業)
完善石油儲備體系。穩步建設湛江、茂名、揭陽三大原油商業儲備基地,加快形成政府儲備、企業社會責任儲備和生產經營庫存有機結合、互為補充,實物儲備、產能儲備和其他儲備相結合的石油儲備體系。(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石油企業)
5.完善能源輸送網絡。
加強電網建設。穩步推進全省電網目標網架建設,堅持“合理分區、柔性互聯、安全可控、開放互濟”的原則,逐步構建以粵港澳大灣區500千伏外環網為支撐、珠三角內部東西之間柔性直流互聯的主網架格局。優化升級區域網架,加強網源協同,統籌優化海上風電、核電、煤電、氣電等電源基地送出通道。加快配電基礎設施和新能源微電網建設、改造和智能化升級,提升與分布式能源、電動汽車和微電網的接入互動與柔性控制能力,滿足高質量和個性化用電需求。大力實施農網鞏固提升工程、鄉村電氣化工程,提升農村電網供電可靠性和電壓合格率,強化鄉村電力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布局,助力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
加強油氣管道建設。以完善管網布局和加強銜接互聯為重點,加快油氣管網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構建布局合理、覆蓋廣泛、外通內暢、安全高效的油氣管網體系,提高互濟保供能力。優化原油、成品油管道布局,提高成品油管輸比例,加強成品油跨區調配。加強油氣基礎設施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進一步提升管道系統管理水平。大力推進天然氣管網建設和整合,加快形成“全省一張網”。(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油氣企業)
(二)構建清潔低碳的新型能源體系。
1.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推動海上風能資源集中連片開發利用,打造廣東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已納入規劃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有序推進國管海域場址項目試點示范,組織做好新項目業主競爭性配置和國管海域項目示范開發等工作。(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有關可再生能源開發企業)
積極發展光伏發電。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在公共建筑、產業園區、基礎設施、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積極推廣光伏發電應用。(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有關可再生能源開發企業)
因地制宜發展陸上風電和生物質能。結合資源條件,在遠離居民生活區且風能資源較為豐富的區域適度開發集中式陸上風電,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陸上風電。因地制宜開發生物質能,統籌規劃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生物天然氣項目開發。(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有關可再生能源開發企業)
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能并盡并。統籌新能源發電、配套儲能,送出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7900萬千瓦。(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有關可再生能源開發企業)
2.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惠州太平嶺核電一期、陸豐核電5、6號機組和廉江核電一期建設,全力推動惠州核電3、4號機組、陸豐核電1、2號機組項目盡快獲國家核準,積極爭取國家支持茂名綠能項目、臺山核電5、6號機組、臺山第二核電項目等增補納入國家核電發展規劃并開展前期工作,支持廉江、陸豐、嶺澳等現有場址擴建項目滾動開發,推進揭陽、陽西等規劃內廠址前期工作。到2025年,核電裝機規模達到1854萬千瓦。(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中廣核集團,國家電投集團,中核集團)
3. 加快布局建設抽水蓄能電站。
積極推進梅州二期、云浮水源山、汕尾陸河、肇慶浪江等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重點布局建設對系統安全保障作用強、對新能源規模化發展促進作用大、經濟指標相對優越的抽水蓄能電站,因地制宜開展中小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到2025年,抽水蓄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968萬千瓦,開工建設規模達到980萬千瓦以上。(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南方電網、省能源集團、深圳能源集團等)
4.促進新型儲能發展。
積極拓展新型儲能多元化應用場景,推進“新能源+儲能”建設,規劃引導獨立儲能合理布局,鼓勵用戶側儲能發展。完善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機制和電網調度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儲能標準規范,提升儲能建設質量和運營安全水平。積極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創新,促進新型儲能與大數據中心、5G基站、數字電網等新型基礎設施融合應用,支持各地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虛擬電廠等試點、示范。到2025年,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萬千瓦。(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儲能企業)
5.加強托底保障電源建設。
推進靈活性氣電建設。綜合考慮調峰需求、建設條件、天然氣資源保障情況,在負荷中心合理規劃布局建設調峰氣電。引導新建氣電機組配置FCB功能,具備孤網運行能力和黑啟動功能,提高抗災保障能力;積極規劃建設汕尾、湛江、茂名市抗災保障電源。在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等熱負荷需求高的地區,按照“以熱定電”原則合理布局天然氣熱電聯產及分布式能源站項目,為區域實施集中供熱、供電、供冷,實現能源高效循環利用。到2025年,氣電規模達到約5500萬千瓦。(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有關發電企業)
合理建設先進支撐煤電。逐步推進煤電從基礎性電源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立足我國以煤為主的資源稟賦,“十四五”期間,按照“先立后改、超超臨界、不選新址”的原則,推動新增煤電項目規劃建設。對服役期滿的煤電機組,結合電力熱力供需形勢和機組狀況,按照延壽運行、“關而不拆”轉為應急備用和關停拆除等方式分類處置。推進現有煤電機組節能降耗、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推動燃煤自備電廠廣泛參與電力調峰,推動煤電機組CCUS技術發展及全流程系統集成和示范應用。(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有關發電企業)
三、全面構建科學節約的能源消費體系
(一)加強高質量發展用能保障。
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為高質量發展騰出用能空間,為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強化支撐。有序實施重大項目能耗單列,保障國家重大項目合理用能需求。聚焦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推動能耗要素向產業帶動強、技術水平先進、綠色低碳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傾斜。嚴把增量“兩高”項目關口,鼓勵與推動“兩高”項目通過“上大壓小”“減量替代”“搬遷升級”等方式進行產能整合,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省能源局、各市節能主管部門)
(二)大力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
對標能效先進水平,深入推進煤電、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節能降碳升級改造。打造節能低碳交通運輸體系,調整優化運輸結構,大力推動交通領域電動化,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船。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推行綠色建造工藝和綠色建材,加強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推動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提升數據中心、5G等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加快綠色數據中心建設。(省能源局、各市節能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三)加快終端用能電氣化。
在交通、建筑、工商業和民生等領域因地制宜、穩步有序推進經濟性好、節能減排效益佳的電能替代,逐步擴大電能替代范圍。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大力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適度超前、科學布局、安全高效的充電網絡體系。到2025年,全省規劃累計建成集中式充電站4500座以上、公共充電樁25萬個以上。積極開展車網互動示范,在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珠海建設車網互動充電站V2G示范工程。全面推廣建設港口岸電設施,推動電動船舶試點應用。到2025年電力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0%以上。(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四、全面構建能源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體系
(一)完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
加強創新能力和創新平臺建設。圍繞節能降碳、新能源、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技術研發應用,加強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等產學研合作,建設一批國際一流的能源科技創新平臺。推進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及分中心建設,支持國際知名企業在廣東設立研發中心,鼓勵新能源龍頭企業與國外領軍企業合作開展技術研究。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提升能源科技創新及產業競爭力。(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
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瞄準能源科技和產業變革前沿,加快新能源開發、天然氣水合物、新型電力系統等方面的技術研發,提升優勢領域持續創新能力。從源網荷儲各環節挖掘技術創新潛力,大力推廣應用一批關鍵技術與重大裝備,支撐新能源快速發展,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鼓勵各市出臺專項支持政策,加大核能、燃機、海上風電、光伏發電、氫能、智能電網、碳捕獲利用與封存等領域核心裝備研制支持力度,依托重點工程推動能源技術裝備攻關和產業鏈融合發展。加強產學研用融合,鼓勵開展技術和應用場景等分類示范、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提升核心技術裝備自主可控水平。推動數字技術融入能源產、運、儲、銷、用各環節,構筑能源系統各環節數字化、智能化創新應用體系,帶動能源系統全要素生產率提高。(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二)打造萬億新能源產業集群。
做大做強優勢產業。做大做強海上風電裝備制造業,加快形成集整機制造與葉片、電機、齒輪箱、軸承等關鍵零部件制造,以及大型鋼結構、海底電纜等加工生產為一體的高端裝備制造基地,提前布局海上風電運維基地。不斷壯大太陽能產業,支持光伏設備、逆變器、封裝、漿料等企業做大做強,重點支持高效低成本晶硅太陽能電池生產和關鍵設備制造,推動鈣鈦礦及疊層電池、柔性薄膜電池、光伏組件回收利用等先進技術研發;補強電池片等核心設備短板,提升高效電池片制造設備自主生產能力,做強光伏產業鏈。推進先進核能產業布局,依托惠州加速器驅動嬗變研究裝置和強流重離子加速器裝置、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江門中微子實驗站等先進科研平臺,持續推進先進核能產業發展。發揮產業集聚效應,推動核技術應用產業鏈上下游向廣東集聚,以中廣核集團為龍頭,構建核能研發、設計、建設、管理和運營服務完整產業鏈,推動深圳核電研發總部、惠州非核試驗研究基地、陽江組件試驗基地建設,完善廣州南沙、深圳龍崗核電產業基地。依托東莞松山湖北區燃氣分布式能源、中山板芙鎮燃氣分布式能源等項目,推動國產H-25系列燃氣輪機首臺套示范應用,依托東方電氣南沙基地建設燃機運維中心。(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儲能產業,建設省新型儲能制造業創新中心,推進產學研用協同示范基地和規模化實證基地建設。加強新型儲能電池產業化技術攻關,優化鋰電池制造、關鍵材料、系統集成及裝備制造、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區域布局,提升全產業鏈集聚化程度,支持鈉離子儲能電池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創新儲能項目營運模式,強化儲能標準體系建設。推動壓縮空氣、飛輪儲能等其他新型儲能技術的應用突破。聚焦氫能核心技術研發和先進設備制造,加快培育從氫氣制備、儲運、燃料電池電堆、關鍵零部件和動力系統集成的全產業鏈。多渠道增加氫氣供給能力,適度超前建設氫氣儲運加基礎設施,利用低溫氫燃料電池產業先發優勢,形成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環大灣區核心區車用燃料電池產業集群。適應柔性直流輸電技術進步和電網數字化轉型發展需要,推進小微傳感器、大功率電子器件等核心設備國產化,大力發展電力專用芯片、智能傳感、通信與物聯、智能終端、電力大數據、智能輸變配工程集成等產業,壯大智能電網產業鏈。(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五、全面構建現代化的能源治理體系
(一)健全能源法規、標準體系。
加強能源高質量發展法治建設,修訂完善能源領域地方法律法規,健全適應能源高質量發展需要的能源法律規章體系,推進《廣東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條例》《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修訂,增強法律法規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研究和制修訂清潔高效火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核電、儲能、氫能、清潔能源供熱、新型電力系統等領域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提升能源標準化水平,推動太陽能發電、風電等領域標準國際化,支持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牽頭研提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
(二)深入推進能源體制改革。
堅持能源市場化改革方向,全面形成“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能源運行管理體制機制,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全面構建“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電力市場體系,積極建設完善電力現貨市場。建立統一、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推進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實現不同層次電力市場高效協同、有機銜接。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優先利用的市場交易機制,促進綠色電力交易,支持微電網、分布式電源、儲能和負荷聚合商等新興市場主體獨立參與電力市場。推動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加強油氣管網公平開放監管,持續推進天然氣基礎設施向第三方開放。(省能源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有關油氣企業)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推動能源領域簡政放權,繼續委托或下放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優化能源領域營商環境,對標對表國際先進持續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進一步縮短企業獲得電力時間,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破除制約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和隱性壁壘,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能源領域。優化清潔低碳能源項目核準、備案流程,簡化分布式能源投資項目管理程序。(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四)完善能源安全監管體系。
建立健全能源行業數據統計體系,健全能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強化能源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制定極端情形下的能源應急預案,增強重特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能源供應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制度,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強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風險點危險源和高后果區管控,做好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加強應急演練,提高快速響應能力。(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能源企業)
六、全面構建互利共贏的能源合作體系
(一)積極謀劃外電接續送電。
積極協調外來電力保供增供,確保西電東送落實送電協議計劃,穩定西電東送能力。謀劃中遠期外來清潔電力供應,加快推動藏東南至粵港澳大灣區輸電工程核準開工,爭取藏東南瀾滄江上游清潔能源基地送電南方電網第I、II回輸電工程納入國家規劃并推動實施,積極開展青海清潔能源基地送電廣東前期工作,支持開展新疆、內蒙清潔能源基地送電廣東研究論證。支持與周邊省區電網互聯互通,提升應急互保能力(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南方電網公司、廣東電網公司,有關能源企業)
(二)支持煤炭與煤電聯營、煤電與新能源聯營。
按照“市場為主、企業自愿”的原則,促進煤炭與煤電、煤電與新能源企業合作聯營。鼓勵支持我省電力企業與外省煤炭企業開展聯營,通過項目合資、單向或交叉持股等方式實現優勢互補,增強電煤供應保障能力。支持煤電與新能源互補開發,統一送出、統一調度,提高送出通道利用率,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建立兼顧煤電靈活性與新能源低碳化的聯營模式。(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南方電網公司、廣東電網公司,有關能源企業)
(三)深化區域能源合作。
加強與能源資源富集國家和地區合作,積極引進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資源。引進一批國際知名專業貿易商,做大做強能源進口、轉口貿易,形成定點、定量穩定供應模式。支持省內能源企業“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消納吸收能源領域國際先進技術,努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支持在“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地區積極布局,開展雙邊多邊合作,拓展能源市場。(省能源局、有關市能源主管部門,南方電網公司、廣東電網公司,有關能源企業)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依托省能源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省保障電力供應協調領導小組、省煤電油氣運協調機制等統籌組織實施能源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各地市要建立健全能源高質量發展工作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省市、部門、政企協同聯動,及時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落細落地。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能源高質量發展相關支持政策,推進能源安全保障、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能源重大項目建設、能源體制機制改革等重點任務實施,推動完善能源價格政策,健全能源市場機制,落實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政策,推動綠電市場交易和認證政策落地,落實金融支持,加強用地、用林、用海、能耗、環評等要素保障。
(三)強化項目建設。
優化投資結構,加強項目儲備,有序推動重大項目建設,形成“儲備一批、開工一批、建設一批、投產一批”的循環持續發展態勢,力爭更多項目納入國家規劃和省重點項目計劃。堅持資源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加大對重大項目的要素保障,加強對重大項目建設全流程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四)嚴格監督評估。
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職責分工,建立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定期調度落實進展情況。結合年度工作進展對能源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總結評估,適時組織開展督查評估,充分發揮專家和社會評價對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引導作用。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