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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儲能3.5GW!《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印發!

2023-05-06 09:05:40 廣西發改委

5月4日,廣西發改委印發《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由示范應用進入商業化應用初期并向規模化發展轉變,全區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儲能并網裝機規模不低于200萬千瓦。根據廣西“十四五”集中式新型儲能布局規劃,共14地市總規模合計3.5GW。

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加快推進第一批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成投產。適時在柳州北部、桂林北部、梧州市、玉林南部等地區開展第二批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

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配套儲能項目:南寧橫州市、崇左、來賓象州縣、桂林、貴港覃塘區、梧州藤縣、河池環江縣、防城港上思縣、百色田陽縣、欽州等一批風光儲項目配套儲能項目。鼓勵開展“風光火儲”、“風光水儲”等一體化示范。

常規電源配置儲能項目:探索開展一批火儲、水儲聯合調頻示范項目。

大型新型儲能調峰電站項目: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具備條件的內陸地區或內陸火電機組既有廠址,探索試點建設裝機規模30萬千瓦及以上或時長4小時及以上的大型新型儲能調峰電站。

《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新型儲能是建設以新能源為主體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對于推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關鍵作用。2021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先后印發《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等指導地方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出省級能源主管應組織開展本地區新型儲能發展規模與布局研究,研究本地區重點任務,科學合理引導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引導新型儲能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支撐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了《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的編制工作。

二、主要內容

《規劃》充分與國家有關文件,以及自治區能源、電力、可再生能源規劃相銜接,共有七個章節,包括發展基礎、面臨形勢、總體要求、規劃布局建設要求、主要任務、環境影響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發展基礎。總結廣西在新型儲能應用、裝備制造產業、配套政策等方面的發展情況。

第二部分:面臨形勢。分析廣西新型儲能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第三部分:總體要求。提出廣西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推動全區新型儲能實現商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第四部分:規劃布局要求。結合全區新能源發展形勢、電網規劃建設情況等,提出新型儲能電站規劃布局要求,以及全區集中式新型儲能布局規劃建議。

第五部分:主要任務。提出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鼓勵新型儲能多元化發展、推動新型儲能產業化發展、加快新型儲能市場化步伐、健全新型儲能管理體系等主要任務。

第六部分:環境影響分析。包括環境影響分析、環境保護措施、環境保護預期效果。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從強化組織實施、加強政策支持、加強監督評估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三、組織實施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規劃》各項任務舉措的落實落地,統籌推進新型儲能產業安全、高質量發展,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密切跟蹤規劃實施情況,必要時按程序對規劃進行滾動修編。

廣西新型儲能發展規劃(2023—2030年)

新型儲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多種儲能,技術形態主要包括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以及氫(氨)儲能、熱(冷)儲能等。新型儲能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技術手段和基礎裝備,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支撐,是催生能源新業態、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領域。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能源〔2022〕209號)等文件精神,引導新型儲能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按照自治區“十四五”能源、電力、可再生能源等專項規劃要求,重點明確“十四五”時期新型儲能發展規模與布局規劃,提出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并展望至2030年。

一、發展基礎

廣西新型儲能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在試點應用、政策體系構建、裝備制造產業布局等方面均開展了有益探索。

(一)積極推動“新能源+儲能”規模化發展。

2021年起廣西開始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2021年納入全區建設方案的市場化并網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為669萬千瓦和1416萬千瓦,分別要求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的20%、15%比例配建新型儲能設施,總容量346萬千瓦,時長不低于2小時。2022年,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推進廣西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建設的通知》,在全區開展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引導新能源年度建設方案明確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套儲能以集中共享形式加快建設,首批示范項目12個,總規模162萬千瓦/364萬千瓦時。2022年底,武鳴平陸共享儲能電站(裝機容量5萬千瓦/10萬千瓦時)并網試運行,成為南方五省區范圍內首個市場化獨立運行的大容量共享儲能電站。

(二)新型儲能裝備制造產業布局開始起步。

隨著全區新能源汽車的加快普及和新能源汽車制造業的迅速發展,動力電池開始實現本地化生產和大規模應用。廣西依托有色金屬、稀土資源優勢,以及華友鈷業、鵬輝能源、順應動力電池等頭部企業,著手加快發展鋰電新材料、儲能電池等電化學儲能產業鏈。持續加大新型儲能相關產業引進力度,順利推進比亞迪弗迪年產70吉瓦時動力和儲能電芯、35吉瓦時儲能系統集成產線在南寧開工建設,遠景能源等智慧儲能制造基地也相繼開工,新型儲能相關產業布局初步形成。

(三)新型儲能發展配套政策持續完善。

探索建立新型儲能政策體系,先后出臺并完善了峰谷分時電價方案,制定了“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等政策,印發實施《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工作方案》、《加快推動廣西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試行)》,為新型儲能商業應用和市場化價格形成創造了有利條件。支持新型儲能發展的市場機制逐步完善,廣西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完成正式交易申報,現貨市場建設穩步推進,新能源逐步進入電力市場,為后續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探索市場化商業模式、拓寬新能源消納空間奠定了基礎。

二、面臨形勢

(一)發展機遇。

“十四五”時期,是推進廣西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新型儲能對于推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關鍵作用,是建設以新能源為主體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將迎來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為新型儲能發展提供重大機遇。新型電力系統要求源網荷儲各環節協調互動,具有綠色低碳、安全可控、靈活高效、智能互動等特征。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下,新能源發展按下“加速鍵”,預計“十四五”時期全區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將分別新增不低于1800萬千瓦、1300萬千瓦,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出力穩定性差,新能源消納壓力和電網安全運行風險加大。同時,廣西電力需求旺盛,供需形勢緊張,且廣西主電網屬于南方區域西電東送重要通道,對電力安全保供和安全穩定運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型儲能具有多重功能,具有快速響應特性,可作為靈活性資源削峰填谷,平抑新能源并網波動性,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對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頂峰能力、應急備用能力、運行效率、安全穩定水平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能源科技革命為新型儲能技術進步創造了有利條件。新型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已成為能源技術創新的關鍵領域之一。以鋰離子電池為代表的電化學儲能技術發展迅猛,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壓縮空氣儲能等技術逐步具備規模化發展條件,飛輪儲能、超級電容、固態電池、儲氫等創新儲能技術百花齊放,技術進步預計將帶動系統成本持續下降。廣西可利用后發優勢,加快布局新型儲能裝備制造產業、重大技術裝備、技術適用性研究平臺,緊緊抓住新型儲能發展機遇。

新型儲能產業將為全區經濟發展注入積極動力。新型儲能產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全區已具備新型儲能部分材料、電池的生產條件及下游新能源儲能應用市場。立足廣西“三大定位”和區位優勢,充分發揮產業、市場基礎作用,加快布局集材料、電池組、器件、系統集成、創新應用于一體的新型儲能全產業鏈,有利于形成“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的產業發展新動能,催生能源生產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全區經濟發展注入積極動力。

(二)面臨挑戰。

技術發展尚在起步。國內外除鋰離子電池儲能外,其他形式的新型儲能技術大多仍處在起步階段,循環壽命、成本、安全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廣西新型儲能產業鏈尚不健全,新型儲能產業和技術應用以鋰離子電池為主,僅儲備有少數全釩液流電池應用項目,其他儲能技術尚屬空白,亟需加快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

商業模式亟需突破。當前新型儲能技術經濟性仍有進步空間,新型儲能參與各類電力市場機制需進一步完善,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有待市場化疏導,新模式新業態不夠豐富,穩定、可持續的投資收益機制尚未形成,市場主體對新型儲能投資仍處于觀望狀態。

管理體系有待健全。廣西缺少大容量新型儲能項目經驗,施工調試、并網驗收、運行檢修、安全環保等技術標準,以及項目管理、安全管理、調度運行等機制等尚不健全。

安全運行存在風險。電化學儲能屬于能量高度密集的化學集成設備,具有易燃易爆特性,長期運行存在一定安全風險。儲能電站項目運行經驗積累仍有不足,風險暴露不充分。儲能電站風險預警、消防應急處置等難題尚未解決。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五個更大”重要要求、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堅持以技術創新為內生動力、以市場機制為根本依托、以政策環境為有力保障,加快構建技術、市場、政策等全方位驅動的良好發展局面,推動全區新型儲能實現商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為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協同發展。強化規劃引領作用,加強與能源、電力相關規劃銜接。統籌新型儲能產業上下游發展,差異化布局發展全產業鏈。針對各類應用場景,因地制宜多元化發展,優化新型儲能建設布局,推動源網荷各側協同發展。

堅持創新引領、示范先行。堅持技術多元、場景多元、投資主體多元,鼓勵商業模式和體制機制創新,加快開展一批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先行先試形成典型經驗全面推廣。推動技術創新應用、產業升級、成本下降,有效支撐新型儲能產業市場化可持續發展。

堅持市場主導、有序發展。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引導。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市場管理體系,探索新型儲能市場新模式。

堅持立足安全、規范管理。加強新型儲能安全風險防范,明確新型儲能產業鏈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嚴格落實國家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嚴格核心部件產品安全質量要求,逐步完善新型儲能技術、管理、監測、評估體系,加大行業監管力度,保障新型儲能項目建設運行的全過程安全。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由示范應用進入商業化應用初期并向規模化發展轉變,全區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儲能并網裝機規模不低于200萬千瓦。新型儲能技術創新能力顯著提高,產業體系培育壯大,適應新型儲能發展的市場機制初步建立健全,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基本成熟。電化學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取得明顯成效,氫儲能及其他創新儲能技術的示范應用實現突破。提高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成效明顯,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

到2030年,新型儲能實現全面市場化、多元化發展。新型儲能核心技術裝備產業鏈成熟完備,創新水平顯著提高,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標準體系成熟健全。新型儲能技術路線實現多元化發展,與抽水蓄能形成高效互補。新型儲能多重靈活調節功能更加凸顯,與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度融合發展,基本滿足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需求,在推動碳達峰碳中和領域發揮顯著作用。

四、規劃布局要求

需求導向,合理布局。積極引導新能源電站以市場化方式配置合理規模的新型儲能。根據電力需求、負荷特性、電源結構、電網網架等電力系統特征,科學確定各區域建設規模,引導項目合理布局。

集中建設,高效利用。發揮新型儲能“一站多用”的作用,鼓勵優先建設集中式儲能電站,提高利用效率。單個集中式儲能電站裝機容量規模以不低于10萬千瓦為宜,時長不低于2小時,場地條件允許的項目可適當提高建設規模。發揮新型儲能布局靈活的特點,就近就地高效利用。

因地制宜,科學選址。項目應在國土空間規劃指導下,落實生態保護、耕地保護,綜合考慮城鄉發展、消防安全、交通運輸、水文地質等要求,優先在消防、應急、電網接入等條件方便、經濟,且遠離居民生活區的地區選址。

五、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廣應用,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

優先發展集中式儲能電站。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及各類市場主體,通過自建、合建等方式建設集中式獨立儲能電站,積極發揮新型儲能在電力運行中調峰、調頻、系統備用、爬坡、黑啟動等多種作用,促進新能源消納、緩解大規模新能源匯集壓力、加強負荷高峰供電能力、提高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在重點區域布局一批集中共享儲能示范項目。探索試點建設大型新型儲能調峰電站。

積極發展電源側新型儲能。建設配置合理新型儲能的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或集群,推動高精度長時間尺度功率預測、智能調度控制、頻率/電壓/慣量調節主動支撐控制等創新技術應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納利用,提升新能源并網友好性和容量支撐能力。加快推進南寧橫州、崇左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以及桂林、貴港覃塘、梧州藤縣等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配套儲能設施建設。結合北部灣海上風電基地大規模開發,開展海上風電配置新型儲能研究。鼓勵結合整縣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分散式風電建設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鼓勵煤電機組配置新型儲能進行聯合調頻,鼓勵煤電機組通過配置新能源和新型儲能發展“風光火儲一體化”模式,提升電廠運行特性和整體效益。支持區內核電建設新型儲能開展調峰調頻及多場景應用。

因地制宜發展電網側新型儲能。鼓勵在新能源大規模匯集送出的關鍵電網節點布局新型儲能,緩解新能源消納、調峰調頻和大規模新能源接入電網壓力。支持在負荷密集接入、電力供需形勢緊張的地區布局新型儲能,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穩定。結合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在偏遠地區的電網末端、海島等,合理布局電網側新型儲能或風光儲電站,提高供電保障能力。在缺乏網間聯絡的獨立供電區,通過新型儲能提高電力供應保障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推動在變電站變壓器重過載、輸變電走廊(站址)資源緊張或項目建設難度大、季節性臨時性負荷增長等地區,依托既有土地資源或輸變電設施建設新型儲能電站,延緩或替代輸變電設施投資。在電網大容量關鍵輸電通道近區合理配置新型儲能,為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探索用戶側新型儲能集中式發展。鼓勵在工業集聚區布局新型儲能,積極支持鋁產業、水泥、鋼鐵、化工等高耗能用戶結合實際用能需求集中建設新型儲能設施,利用分時電價機制引導用戶削峰填谷,優化區域電網負荷特性,降低用戶綜合用電成本。鼓勵百色鋁工業、貴港水泥工業聚集地區等開展用戶側儲能試點工作,示范帶動其他行業用戶側儲能加快發展。

專欄2 新型儲能示范項目

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加快推進第一批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成投產。適時在柳州北部、桂林北部、梧州市、玉林南部等地區開展第二批集中共享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

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配套儲能項目:南寧橫州市、崇左、來賓象州縣、桂林、貴港覃塘區、梧州藤縣、河池環江縣、防城港上思縣、百色田陽縣、欽州等一批風光儲項目配套儲能項目。鼓勵開展“風光火儲”、“風光水儲”等一體化示范。

常規電源配置儲能項目:探索開展一批火儲、水儲聯合調頻示范項目。

大型新型儲能調峰電站項目: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具備條件的內陸地區或內陸火電機組既有廠址,探索試點建設裝機規模30萬千瓦及以上或時長4小時及以上的大型新型儲能調峰電站。

(二)積極試點示范,鼓勵新型儲能多元化發展。

開展多元技術路線試點示范。持續推進技術成熟、低成本鋰離子電池技術商業化應用。在具備條件地區,加快開展全釩液流電池等容量型儲能技術試點示范。重點開展鈉離子電池、固態鋰離子電池等高能量密度儲能技術試點示范應用。推動飛輪儲能、超導儲能、超級電容儲能等功率型儲能技術示范應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富余電力制(儲)氫技術研究和示范應用,探索儲熱、儲冷、制氨等多種形式和更長時間周期儲能技術應用。以需求為導向,推動多種儲能技術聯合應用,探索多技術路線復合型儲能試點示范。

專欄3 新型儲能技術示范

全釩液流電池、鐵鉻液流電池、鋅溴液流電池等技術示范。

鈉離子電池、固態鋰離子電池技術示范。

鋰離子電池高安全規模化示范應用。

超導儲能、超級電容儲能技術示范。

飛輪儲能技術示范。

風光儲氫一體化、核能制氫等技術示范。

復合型儲能技術示范。

促進分布式儲能靈活多樣應用。針對工業、通信、金融、互聯網等用電量大且對供電可靠性、電能質量要求高的電力用戶,根據優化商業模式和系統運行模式需求配置新型儲能,提高綜合用能效率效益。圍繞大數據中心、5G基站、工業園區、公路服務區等終端用戶,以及具備條件的農村用戶,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電網、增量配電網等配置新型儲能,探索電動汽車在分布式供能系統中的應用,提高用能質量,降低用能成本。積極推動不間斷電源、充換電設施等用戶側分散式儲能設施建設,探索電動汽車、智能用電設施與電網雙向互動模式,鼓勵虛擬電廠等聚合技術應用示范,提升用能靈活性。圍繞政府、醫院、數據中心等重要電力用戶需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設一批移動式或固定式新型儲能作為應急備用電源。結合全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新型儲能與智慧城市、鄉村振興、智慧交通等領域的跨界融合。

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協同發展。通過優化整合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資源,合理配置各類儲能,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鼓勵以源網荷儲一體化方式開展內部聯合調度,提高源網荷儲靈活互動水平,最大化調動或發揮負荷側調節響應能力。在工業負荷大、新能源條件好的地區,鼓勵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建設。

(三)強化科技創新,推動新型儲能產業化發展。

加快全產業鏈建設。以建鏈為重點,以“鏈主”企業為核心,壯大國內龍頭企業隊伍,培育本土企業發展,重點打造上游儲能電池新材料、中游高效電池組及集成、下游配套服務與電池回收為核心的全產業鏈,推動新型儲能產業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發展,打造在西南地區乃至全國具有影響力的新型儲能裝備特色產業集聚區。依托比亞迪弗迪、國軒高科、鵬輝能源、多氟多、華友、中偉等駐桂企業,發揮產業配套和集聚效應,加快完善上下游供應鏈。促進電化學儲能與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產業鏈上下游貫通協同,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

專欄4 新型儲能產業發展重點方向

重點發展以鋰離子電池、液流電池、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氫燃料電池為主的新材料、關鍵零部件、高效電池組和成套裝備,提高新型儲能裝備自主供給能力。在南寧、柳州、玉林、欽州等設區市建設一批儲能電池新材料產業基地,健全先進適用正負極材料、電解質、隔膜、集流體等產業鏈,支持區內鋁箔、銅箔等關聯企業開展集流體延鏈補鏈技術升級。在南寧、桂林等地區探索依托釩礦資源發展全釩液流電池產業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蓄熱換熱、壓縮空氣、飛輪儲能、電解制氫、氫能儲運等裝備產業布局。鼓勵電池管理系統(BMS)、儲能變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統(EMS)及相關芯片、電子元器件、軟件系統等的研發和制造。鼓勵具備條件地區提前布局儲能電站退役管理、電池回收產業,實現廢舊電池及儲能材料的資源化和循環利用,研究電池一致性管理、安全評估和溯源系統。積極完善咨詢設計、技術研發、檢測認證、運營維護、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等配套服務業。

加強先進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加強新型儲能理論、關鍵材料、單元、模塊、系統、儲能安全等技術攻關,開展新一代儲能電池關鍵技術和工程化應用研究。加快攻關液流電池、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等關鍵技術。研究超級電容、超導、飛輪、壓縮空氣、液態金屬電池、金屬空氣電池、儲氫(氨)等儲能技術,以及適合南方地區的低溫蓄冷、儲熱等實用技術。加大電化學儲能系統安全預警、高效滅火及防復燃、儲能電站整體安全性設計、儲能電池壽命檢測和狀態評估等全過程安全技術投入力度。研究規模化儲能主動支撐控制技術、儲能集群協同優化運行技術、分布式儲能聚合互動技術等智慧調控技術,開展源網荷儲協同、虛擬電廠、市場化交易等領域關鍵技術研究。

推動產學研用融合發展。支持產學研用體系和平臺建設,吸引更多人才、技術等高端要素向新型儲能產業聚集,促進教育鏈、人才鏈和產業鏈的有機銜接和深度融合。加快推進新型儲能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建設,鼓勵申報自治區級、國家級創新平臺,加大對創新平臺的支持力度,加速成果轉化。鼓勵政府、企業、金融機構、技術機構等聯合組建新型儲能發展基金和創新聯合體,優化創新資源配置。鼓勵區內高校加強學科建設,深化多學科人才交叉培養,培養一批新型儲能專業人才和復合人才。支持相關企業、科研院所等持續開展新型儲能應用布局、商業模式、政策機制、標準體系等方面的工作,為新型儲能行業發展提供科學決策。

(四)完善市場機制,加快新型儲能市場化步伐。

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推動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有關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型儲能項目,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推動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儲能項目,通過技術改造滿足同等技術條件和安全標準時,選擇轉為獨立儲能項目。積極支持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輔助服務等各類電力市場。推動獨立儲能電站以獨立調度對象身份直接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納入電力并網運行及輔助服務管理。

建立健全新型儲能市場交易機制。完善廣西電力中長期、輔助服務市場,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研究新型儲能參與各類型電力市場的準入條件、交易機制、技術標準和價格形成機制等。鼓勵配建新型儲能與所屬電源聯合參與電力市場,鼓勵探索同一儲能主體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獨立、部分容量聯合兩種方式同時參與市場交易的模式。鼓勵新型儲能以獨立電站、儲能聚合商、虛擬電廠等多種形式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完善“按效果付費”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豐富電力輔助服務交易品種。鼓勵進一步擴大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交易價格上下浮動幅度,為用戶側儲能發展創造空間。

健全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完善支持用戶側儲能發展的價格機制,根據電力供需實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適時適度拉大峰谷分時電價價差,建立與電力現貨市場相銜接的需求側響應補償機制,推動用戶側積極配置儲能,降低高峰用電需求,減少接入電力系統的增容投資。落實國家有關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容量電價機制,科學評估新型儲能替代輸變電設施的投資效益,探索將電網替代型儲能設施成本收益納入輸配電價回收。

創新新型儲能商業模式。鼓勵建設集中共享新型儲能項目,建立健全新型儲能容量租賃機制,積極引導和鼓勵市場化并網單體新能源項目在全區范圍內通過向集中共享儲能電站租賃容量的方式落實儲能配置需求,鼓勵簽訂與新能源項目全壽命周期相匹配的協議或合同。鼓勵通過“容量租賃費+電力輔助服務收益”模式疏導新型儲能成本,積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創新共享儲能商業模式。

拓展新型儲能投資運營模式。鼓勵有實力的新能源投資企業、儲能運營商、電網企業等聯合投資建設集中式新型儲能項目。積極引導各類有意愿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新型儲能項目,建立健全社會資本建設新型儲能公平保障機制。創新儲能合作投資模式,鼓勵投資主體采用多種合作模式實現電站共建、服務共享。探索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項目協調運營和利益共享機制。

(五)規范行業管理,健全新型儲能管理體系。

規范項目審批。根據國家能源局《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新型儲能項目實施屬地備案管理,項目備案內容、項目變更、建設要求等按《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執行。

分級分類管理。自治區新型儲能規劃根據全區電力系統發展、新能源和新型儲能項目建設發展情況提出集中式新型儲能布局規劃建議,并定期滾動調整。適時組織開展全區集中式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優先支持符合布局規劃、電力系統亟需、前期工作充分、技術示范性強、落實租賃共享協議的項目納入示范。納入自治區年度建設方案的風電、光伏發電、多能互補、源網荷儲一體化等項目的配建新型儲能項目視同列入自治區新型儲能規劃。延緩和替代電網投資的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須經過充分技術經濟論證后,納入自治區新型儲能規劃。集中式新型儲能項目由各市根據全區布局規劃統籌做好項目備案管理,優先推進布局規劃范圍內的項目。

強化安全管理。明確產業上下游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加強全過程責任落實和安全管控,嚴格落實項目準入、設計咨詢、施工調試、質量控制、并網調度、運行維護、應急消防處置等各環節安全管理要求。項目業主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風險分級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嚴格設備和核心部件把關,根據相關技術要求,優選安全、可靠、環保的產品。加強新型儲能項目運行狀態監測,實現對新型儲能項目安全運行情況的全方位監督和評估。

健全標準體系。落實國家、行業新型儲能有關標準體系。加快成立自治區新型儲能相關行業協會,加強新型儲能全產業鏈、安全、多元化應用相關標準制定研究。支持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創新平臺等有關單位主持或參與新型儲能領域相關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結合廣西實際,適時制定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相匹配的地方標準。加強儲能標準體系與現行能源電力系統相關標準的有效銜接。完善新型儲能并網性能、輔助服務性能等相關技術要求,加快開展規模化儲能集群調控、分布式儲能聚合調控等相關技術標準研究。電網企業要牽頭加快制定出臺儲能電站接入電網系統的安全設計、并網技術、運行控制等技術標準,以及測試驗收、安全隱患排查、電池系統定期檢驗、應急管理等規范規則。健全新型儲能檢測和認證體系,積極培育新型儲能產業檢測認證機構。

做好并網運行調度管理。電網企業要根據新型儲能項目布局規劃,統籌開展電網規劃和建設,建立和優化適應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周期的接網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流程,明確并網接入、調試驗收流程與工作時限,公平無歧視為新型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加大納入自治區示范以及規劃布局范圍內新型儲能項目的并網支持。電網企業應堅持按市場化原則,積極優化儲能調度運行機制,提升新型儲能利用率,加快制定完善各類型儲能設施調度運行規程和調用標準,明確調度關系歸屬、功能定位、運行方式等,對于暫未參與市場的配建儲能設施,尤其是新能源配建儲能設施,應做好科學調度。保障社會化資本投資的儲能電站得到公平調度。

六、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規劃實施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切實減少新型儲能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一)環境影響分析。

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施工期間,主要有噪聲、揚塵、廢水、固體廢物、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環境影響;新型儲能項目運行期間,主要有電磁輻射(工頻電場、磁場)、噪聲、固體廢物、廢液、危險廢物等環境影響。

(二)環境保護措施。

規劃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儲能電站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覆蓋新型儲能項目布局、建設、運營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的環境保護,儲能企業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定,加強項目建設和生產運行過程中的環境監測和事故防范。堅守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在規劃選址、并網線路等方面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依法依規科學避讓自然保護地、重要濕地和紅樹林濕地等生態敏感區域。強化施工期聲環境保護及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儲能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修復。采取措施降低儲能設施運行噪音和電網電磁輻射等區域性環境影響。按規定設置疏散通道、消防滅火設施和綜合消防技術措施,制定火災、爆炸等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處置要求,對廢棄電池及電子元件按相關規定處置,強化儲能電池氣體、電解液等意外泄露和變壓器事故排油的預防、監測和緊急處理措施。

(三)環境保護預期效果。

新型儲能項目通過嚴格執行相應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達到有關標準要求后,環境風險事故出現概率較低,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內。通過新型儲能技術應用,可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實現化石能源消費替代,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做出重要貢獻。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

建立健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局,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各電網企業、儲能企業等單位組成的工作協調機制。做好新型儲能與國土空間、能源、電力等規劃的銜接。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健全覆蓋項目投資建設、并網調度、運行考核、價格形成等方面的配套機制,統籌推進新型儲能產業安全、高質量發展。各有關市、縣要落實屬地責任,科學有序推進項目建設,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企業是規劃實施的主體,要切實抓好項目建設、運營,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

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新型儲能示范項目按程序納入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保障用地等要素指標。強化財政資金支持,有效利用現有中央預算內專項等資金渠道,積極支持新型儲能關鍵技術裝備產業化及應用項目。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拓寬新型儲能社會投資渠道,鼓勵金融投資機構為新型儲能工程和裝備產業化項目提供綠色金融支持,鼓勵提供優惠的信貸支持措施,創新金融服務。加大“新能源+儲能”支持力度,對于超出規定比例落實調節能力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結合儲能技術水平和系統效益,在保障利用小時數、電力服務補償考核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三)加強監督評估。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規劃評估工作,密切跟蹤規劃實施情況,必要時按程序對規劃進行滾動修編。建立健全涵蓋項目實施、并網接入、市場機制建設、調度運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閉環監管機制,保障新型儲能發展全環節、全過程安全規范、公平公正、高效利用。強化新型儲能項目動態監測和評估,各設區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定期將備案的新型儲能項目報送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并抄送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定期清理和廢止長時間未開工的項目,要著力避免和解決新型儲能“建而不用”、“建而不調”等問題。用好全國新型儲能大數據平臺,健全常態化項目信息報送機制,并實現與自治區能源大數據平臺信息共享。加強安全風險防范和監督檢查,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責任編輯: 李穎

標簽:新型儲能, 儲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