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有關文件的解讀。文件提出對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發電、并符合條件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支持。一是對個人利用自有農村合法住宅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執行大工業電價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分別給予每千瓦時0.1元、0.26元、0.03元的補貼;二是支持光伏新技術、新材料、新模式應用;加快基礎設施、公共機構、城市更新、市級重點工程、產業園區等領域光伏發電項目整體規劃、有序實施;支持結合關停廢棄礦區生態修復、垃圾填埋場生態提升、設施農業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對以上類型的光伏發電項目,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分別給予不高于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投資30%、20%和10%的資金支持。
原文如下:
《北京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將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作為支撐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措施,明確了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的要求。近期,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研究制定了《關于印發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簡稱《實施意見》)和《關于印發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的通知》(簡稱《支持政策》),提出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
一、政策制定背景
太陽能是本市資源最豐富、開發利用條件最好的可再生能源品種之一,光伏發電技術成熟,應用形式靈活,在北京有較為豐富的應用場景,能夠在城市建筑、園區工廠、基礎設施和農業農村等場景實現融合應用,為各類建筑、設施提供清潔綠色的電能。加快推動光伏發電發展,可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2015年以來,本市積極支持光伏發電推廣應用,推動了光伏發電由試點示范進入擴大應用的新階段,截至2022年底,全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95.3萬千瓦,較2015年增長約5倍,年發電量9.1億千瓦時,相當于25萬個家庭一年的用電量。全市600余個工商業企業,300余所學校,2.5萬戶居民使用了光伏發電系統,建成了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光電建筑、豐臺站光伏應用、北京奔馳工廠光伏應用等一批高質量示范項目,探索形成了光伏與城市融合發展的有效路徑。
“十四五”時期,全國確立了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高比例發展、市場化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可再生能源將進一步引領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主流方向,發揮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主導作用。本市將把推動光伏發電與城市融合發展、高質量發展作為主要方向,大力發展光伏與建筑、設施一體化應用,推動多元融合、綜合應用的新模式進入各個領域,引領生產生活方式向綠色低碳轉型。
二、政策制定主要考慮
本次政策研究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北京城市規模大、建成區多,規劃管理要求高的發展特點,以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為指引,緊緊圍繞光伏高質量發展的主線,堅持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創新發展城市光伏發電新技術、新場景、新業態,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努力構建光伏發電與城市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新模式。
(一)科學合理布局
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管控要求,實施分區分類管理,對首都功能核心區、中心城區、平原新城和生態涵養區分別實施規范化管理、精細化應用、規模化發展的策略。加強光伏發電與各級規劃的銜接融合,強化產業園區、城鎮建筑、基礎設施、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應用。
(二)推動發展質量提升
提出支持光伏發電多元耦合、綜合應用的工作措施,強化創新應用。強化光伏發電項目設計管理,嚴格遵守所在區域生態環境、城市風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關要求。完善標準體系,加強監測認證,強化安全管理,明確關鍵性技術指標要求,提升光伏發電整體應用水平。
(三)實施高效精準支持
為完善本市光伏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路徑,我們提出分類支持方案:一是鼓勵社會廣泛參與光伏發電應用,給予農宅、公共機構等高成本低收益領域合理補貼。二是引導品質提升,支持科技創新、綜合應用、規模化發展。同時,通過建立規劃標準約束機制,加快推動光伏發電由政策扶持進入市場化發展階段的進程。
三、主要內容
(一)《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針對本市光伏發電發展實際情況,我們提出了五項推動光伏高質量發展的措施。
一是高起點規劃。強化規劃引領,將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應用要求作為城市規劃體系的重要內容,推進光伏發電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落實《北京市碳達峰實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園區、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不低于50%。
二是高品質建設。提升設計咨詢機構光伏設計能力,建立光伏設計技術體系,強化與建筑結構設計、電氣系統設計、建筑外觀設計等專業的協同配合。提出推動風貌融合、完善標準要求等措施,明確要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外觀、色彩應與建筑主體及周邊環境相融合,屋頂光伏設施高度應滿足建筑高度等管控要求,推動光電建筑更好融入城市風景。
三是高水平應用。根據本市光伏發電應用資源分布,全面推進新建建筑光伏發電一體化應用,大力推動光伏在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公共機構、農業農村和市重點工程領域的應用,并不斷提高光伏在綜合能源服務、虛擬電廠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等領域的科技創新、綜合應用、多元發展。
四是高效率服務。在明確規劃、設計、建設、應用要求的基礎上,加大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放管服”力度。優化備案管理,提高備案效率。強化并網服務,壓縮辦理時間,不隨意附加條件。加強政策和金融支持,不斷完善光伏發展市場環境。
五是高標準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要求開展項目設計、建設,明確建設、產品質量、驗收檢測相關要求。加強可持續運維,建立健全項目運行維護及安全管理制度,推進光伏發電運行維護社會化,壯大可再生能源第三方運維市場,強化運行監測。
(二)《支持政策》主要內容
提出對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發電、并符合條件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支持。
一是對個人利用自有農村合法住宅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執行大工業電價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分別給予每千瓦時0.1元、0.26元、0.03元的補貼。
二是支持光伏新技術、新材料、新模式應用;加快基礎設施、公共機構、城市更新、市級重點工程、產業園區等領域光伏發電項目整體規劃、有序實施;支持結合關停廢棄礦區生態修復、垃圾填埋場生態提升、設施農業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對以上類型的光伏發電項目,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分別給予不高于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投資30%、20%和10%的資金支持。
我們將通過上述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光伏發電發展的質量和規模,到2025年,實現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50萬千瓦左右的目標,為加快推動首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