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北京市節水條例》于3月1日起施行。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及非常規水源利用全過程節水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條例》明確節水工作原則,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節水工作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總量控制、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循環再生、分類管理的原則。規定每五年組織制定全市水資源利用總量控制指標;將水資源條件作為城鄉規劃建設的剛性約束條件;完善行業用水定額;制定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行業目錄。
《條例》壓實“取供用排”過程中節水主體的責任。就取水過程,規定加強取水、輸水工程設施管理維護,嚴格控制取水、輸水損失;就供水過程,規定了供水單位在制水、管網維護等方面的責任;就用水過程,明確對居民用水戶、非居民用水戶實行分類管理,明確了行業用水重點領域的節水要求;就排水過程,強調加快再生水管網建設,明確了用水戶應當使用再生水的情形。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