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對公司
塔拉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復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獲悉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礦(以下簡稱“塔拉壕煤礦”)核增生產能力事項已獲得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批復(內能煤管函〔2023〕143號),相關批復內容如下:
塔拉壕煤礦經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審查,納入國家重點保供煤礦范圍。經現場核查,塔拉壕煤礦符合《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應急〔2021〕30號)以及國家、自治區煤炭增產保供相關文件要求,同意塔拉壕煤礦生產能力由1000萬噸/年核增至 1200萬噸/年。
塔拉壕煤礦將根據文件要求,按期完成產能置換和環境影響評價等手續辦理,嚴格兌現電煤中長期購銷合同簽訂等相關承諾,依法依規釋放產能。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 3月 8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