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以開展整縣開發試點為突破口,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到2025年年底,整縣分布式光伏規?;_發容量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牽頭單位:省能源局)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及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到2025年年底,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原文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若干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15日
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加快提升縣城發展智慧化、綠色化、均衡化、雙向化水平,結合我省實際,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錨定“走在前、開新局”,堅持以人為核心推進新型城鎮化,尊重縣城發展規律,充分挖掘縣城就地就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潛力,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以“智慧、綠色、均衡、雙向”為引領,完善縣城功能,提升城市品質;保護歷史文化,塑造特色風貌;強化公共服務,惠及更多群眾;推進內涵式發展,提高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更好滿足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和縣城居民生產生活需要,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協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提供堅實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年底,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各類型縣城因地制宜,差異化、特色化高質量發展成效突出。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壯大,吸納就業能力顯著增強。公共資源配置與常住人口規?;酒ヅ?,縣城短板弱項進一步補齊補強。市政設施基本完備,公共服務加快完善。人居環境更加優美,綜合承載能力持續提升。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規模不斷擴大,縣城居民生活品質明顯改善。
二、分類引導縣城發展
(三)加快發展大城市周邊縣城。編制實施濟南都市圈、青島都市圈發展規劃,以濟南市、青島市為中心,1小時通勤距離為半徑覆蓋的縣(市),主動承接人口、產業、功能轉移,配套建設特色制造業集群、區域性物流基地和各類專業市場。在煙臺市、濰坊市、臨沂市等大城市周邊,培育通勤便捷、功能互補、產業配套的衛星縣城。(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四)積極培育專業功能縣城。支持具有資源、交通等比較優勢的縣城發展特色經濟和支柱產業,培育成為先進制造、商貿流通、文化旅游等專業功能縣城,在細分行業打造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具有較強競爭力和知名度的縣域品牌。(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合理發展農產品主產區縣城。推動位于魯北、魯西南、魯西北、膠萊、沂沭、淄濰等平原地區的農產品主產區縣,發揮特色農產品產地優勢,布局特色農產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產業,有效服務“三農”,保障糧食安全。(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
(六)有序發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推動位于泰山、沂蒙山、昆崳山、黃河三角洲、東平湖、南四湖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縣,有序承接生態地區超載人口轉移,筑牢生態安全屏障,維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
(七)引導人口流失縣城轉型發展??茖W評估縣城發展趨勢,嚴控城鎮建設用地增量、盤活存量,促進人口和公共服務資源適度集中,加強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支持資源枯竭縣轉變發展方式,培育接續替代產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
三、激發產業發展活力
(八)做精做強特色產業。統籌培育本地產業和承接外部產業轉移,重點發展比較優勢明顯、帶動農業農村能力強、就業容量大的產業。引導縣域特色經濟和農村二三產業在縣城集聚,優化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引導省屬企業根據主業對接聯系縣城發展,促進企業市場、信息、技術、人才等優勢資源與地方需求有效匹配,推動產業強鏈、補鏈、固鏈、延鏈。(牽頭單位:省國資委)培育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農產品精深加工基地,打造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先行縣、農業產業強鎮。(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大力推動服務業創新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推動縣域文旅融合發展,建設“好客山東·好品山東”升級版,壯大精品旅游產業集群,打造“鄉村好時節”公益品牌,建設一批特色民宿集聚區。到2024年年底,每年創建10個文旅康養強縣。(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九)增強產業平臺集聚功能。指導縣(市)科學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引導產業用地向園區集中,完善功能配套,提升發展能級。(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強化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平臺功能,到2025年年底,每年打造1個工業品牌。(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城建設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園區。依托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內的產業園區,完善智能標準生產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健全標準廠房、通用基礎制造裝備、共性技術研發儀器設備、質量基礎設施、倉儲集散回收設施等。(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鼓勵農民工集中的產業園區及企業建設集體宿舍。(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完善商貿流通網絡。支持縣城優先利用現有專用線和貨運場站,通過統籌遷建、資源置換等方式,進行多式聯運型倉儲配送,實現“外集內配”,打造具備運輸倉儲、集散分撥等功能的鐵路物流配送中心。(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深化城鄉高效配送專項行動,鼓勵共享網點、統倉共配,構建縣鄉村三級物流網絡,推動大型商貿流通企業下沉鄉鎮。(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加快智能快件箱、生鮮快遞柜、社區配送站、郵政快遞便民服務站等建設,推進智能終端設施進社區、進商圈、進學校。(牽頭單位:省郵政管理局)改善農貿市場交易棚廳等經營條件,完善冷鏈物流設施,建設面向城市消費的生鮮食品低溫加工處理中心。(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十一)推動消費提檔升級。改造提升百貨商場、大型賣場、特色商業街,發展新型消費集聚區。鼓勵大型連鎖企業下沉縣城,培育多元化、多層次市場主體,提升品牌和服務的延展性、多樣化。推動縣城消費業態升級,構建一刻鐘便民生活圈。(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創新文旅消費場景,加快發展夜間旅游,打造一批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到2025年年底,每個縣至少建成1處特色夜間經濟集聚區、2個特色商業街區。(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商務廳)
(十二)推進就業培訓擴容增效。滾動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到2025年年底,在全省累計創設城鄉公益性崗位160萬個左右。確有就業能力和培訓需求但不具有按月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資格的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可按規定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動態調整職業培訓項目目錄和培訓機構目錄,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提高技能培訓與市場需求契合度。到2025年年底,開展農民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次以上。(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完善市政設施體系
(十三)構建便捷交通體系。提高縣城與周邊大中城市互聯互通水平,鼓勵利用既有鐵路開行市域列車,織密高速公路網,到2025年年底,基本實現每縣有兩條以上高速通達。(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優化縣城路網結構,保障慢行系統路權,打通道路微循環。統籌布局建設停車設施,推廣智能引導,有效解決停車難問題。(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加快聯網公共充電樁建設,建成全省電動汽車充電“一張網”。(牽頭單位:省能源局)推動城市公交線路向周邊城鎮延伸,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推行全域公交。因地制宜推進建制村通雙車道公路和過窄公路拓寬改造,到2025年年底,新建改造提升農村公路4萬公里。(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十四)提升安全韌性水平。提高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立縣城應急避難場所數據庫,指導危險化學品、防汛抗旱、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領域市縣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牽頭單位:省應急廳)規范推動城市公園綠地防災避險設施建設,加強平災轉換應急管理能力。嚴格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推動公共建筑消防設施符合國家規范標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增強雨水就地消納和滯蓄能力。加快城區雨水管網建設改造,開展行泄通道和雨水管網清淤、疏浚和排水泵站維護,消除嚴重易澇積水區段。到2025年年底,新建改造城區雨水管網1000公里。(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五)推進縣城有機更新。加快改造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配套設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到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全面改造縣城燃氣灰口鑄鐵管道、運行滿30年老化管道、建構筑物違規占壓管道等,加快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全面貫徹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改造老舊破損供水管網,新建改建水廠出廠水濁度按照0.5NTU以下設計。加強工業余熱利用,加快老舊一、二級管網、換熱站及室內取暖系統的節能改造,提高縣城集中供暖比例。(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開展電網升級改造,推動必要的路面電網及通信網架空線入地。(牽頭單位: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十六)加快建設智慧縣城。推進“雙千兆”網絡協同部署,到2025年年底,實現5G和千兆光網在縣城、鄉鎮和行政村普遍覆蓋。推動市級“城市大腦”向下賦能,全面支撐縣級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務應用。實施智慧社區突破行動,推動縣域智慧社區管理平臺建設,完善社區配套智能公共設施,到2025年年底,建成5000個左右智慧社區。推進公用設施智能化升級,提升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等設施設備動態感知和智慧化管理能力,到2025年年底,基本實現縣城區域交通路網、城區管網、工業園區、現代農業示范區等重點區域的NB-IoT網絡深度覆蓋,按需推進農村地區移動物聯網覆蓋。(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七)推進城鄉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推動城鎮地區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實施農村路網建設行動、農村供水保障行動、農村電網及綜合能源建設行動、數字鄉村建設行動、現代鄉村物流建設行動、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行動、農村公共環境提升行動、現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行動“八大行動”,逐步構建“城鄉統籌、均衡服務、經濟適用、安全可靠、科學高效”的基礎設施網。建立城鄉統一的基礎設施管護運行機制,落實產權所有者管護責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五、提升公共服務質量
(十八)提高醫療服務能力。落實國家“千縣工程”,縣級綜合醫院全部達到三級醫院服務能力水平,提升縣域就診率。深入推進疾控中心標準化建設,70%的縣級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數量達到國家和省標準。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到2023年年底,50%以上的縣(市)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甲等水平。(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十九)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全面落實以居住證為主的隨遷子女入學和轉學政策,進一步優化入學流程、簡化材料程序。深入實施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到2025年年底,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超過87%,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超過55%。建立常態化中小學學位供給機制,落實城鎮居住區配套教育設施規劃建設政策,持續增加優質教育資源。實施強科培優行動和強鎮筑基行動,建設200所以上特色高中和學科基地,遴選300個教育強鎮筑基試點鄉鎮重點打造提升。(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二十)發展養老托育服務。發展普惠性托幼服務,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綜合托育服務機構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幼兒,大力開展家庭托育試點。(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開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清查整治專項行動,設施配建達標率達到100%,設施“四同步”機制全面建立。持續實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每個縣至少建有1處以失能特困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敬老院。引導社會力量優先發展護理型床位,到2025年年底,全省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5%以上。(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二十一)健全文化體育設施。建強用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實現提質擴面、提檔升級。加快縣城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到2025年年底,各縣均有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展智慧廣電平臺和融媒體中心,推進縣級廣播電視制播系統與省級融媒體云平臺深度融合,確保超高清節目制作能力逐年遞增。(牽頭單位:省廣電局)完善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健身步道、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加快體育公園建設,到2025年年底,建成20個以上縣級體育公園。(牽頭單位:省體育局)
(二十二)升級改造社會福利設施。整合醫療、養老、教育等資源,加大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實施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規范提升工程,推動縣級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設施建設和規范化運營,每個縣建設1處示范性“如康家園”。(牽頭單位:省殘聯)依托現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設施。積極推進節地生態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建設,加快老舊殯儀館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和火化設備節能減排改造,到2025年年底,每個縣至少建有1處縣級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二十三)推動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大力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程,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優化義務教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機制,推動師資優質均衡配置。(牽頭單位:省教育廳)建立省、市三級甲等醫院對縣幫扶機制,加快推進醫聯體、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下沉基層。到2025年年底,力爭建設200所左右縣域醫療服務次中心。(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完善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家庭四級養老服務設施網絡,發展鄉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創建一批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示范縣。(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六、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質量
(二十四)保護傳承歷史文脈。認真組織實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疊加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監督實施。及時完成新公布歷史建筑的掛牌和測繪建檔。(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自然資源廳)挖掘縣城革命文物資源,到2025年年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達2000處左右,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率達到100%,建成20個以上國家及省級考古遺址公園。挖掘村鎮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提升鄉土文化內涵,推進“非遺在社區”試點工作,培育一批文化生態名村、名鎮。(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加強農業文化遺產的挖掘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傳承農耕文明,促進遺產地農民增收。到2025年年底,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達到7個以上。(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二十五)塑造城鄉特色風貌。加強城市設計和風貌管控,深入挖掘縣城歷史文化內涵,結合地形地貌和自然格局,優化公共空間視廊、天際線、建筑風格、第五立面等關鍵要素,打造山岳、半島、平原等不同形態的齊魯魅力縣城景觀。深入實施“鄉村記憶”工程,保護黃河古村臺、石頭房、海草房、宗祠等傳統風貌,活化利用古居、古井、古樹、古橋等遺存元素,推廣“魯派”民居設計應用,建設體現地域特點和時代特征的鄉村建筑,避免“千村一面”。(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
(二十六)完善藍綠生態系統。指導各縣編制修編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系統完善城市“綠心、綠楔、綠環、綠廊”等各類結構性綠地布局。統籌推進綜合公園、專類公園、社區公園建設,著力建設居民身邊小而美的口袋公園、小微綠地,逐步完善縣城公園體系。開展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到2025年年底全部清零。(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保持水體自然連通,提升省級以上濕地公園建設管理水平。實施南四湖、東平湖水生植物綜合整治,開展尼山區域、沂山區域國土綠化試點示范,推進重點區域生態修復。(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
(二十七)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推動“兩高”行業精準計量,梯次推進用水、用電、能耗、煤耗等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開展綠色產品認證。(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以開展整縣開發試點為突破口,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到2025年年底,整縣分布式光伏規?;_發容量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牽頭單位:省能源局)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及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到2025年年底,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十八)提升固體廢物收集處理能力。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編制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建立健全縣域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全過程體系。配備滿足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壓縮式的收運車輛,改造生活垃圾房和轉運站,做好全流程惡臭防治。加強停運生活垃圾填埋場的后續管護,借力“無廢城市”建設,強化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合理布局危險廢物收集和集中利用處置設施。(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健全縣域醫療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加強醫療廢物處置監管。(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生態環境廳)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二十九)推進污水處理擴容提標。開展縣城城區污水管網排查修復改造,完善老城區及城中村等重點區域污水收集管網,逐步消除排水管網空白區。推進城區市政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因地制宜實施建筑小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實施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及資源化利用,提高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到2025年年底,縣城建成區整縣制雨污合流管網全部清零,縣城新建改造修復城市污水管網1000公里,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七、強化體制機制保障
(三十)健全市民化推進機制。深化“人地錢”掛鉤,依據新增常住人口數量,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資金分配機制,增加吸納外來人口較多地區的轉移支付,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創新推進全民參保精準擴面行動,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主選擇在就業地或戶籍地辦理參保登記。到2025年年底,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6%。(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十一)建立可持續投融資機制。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縣城特色經濟和支柱產業支持力度,增加重點項目中長期貸款投放。(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建立省新型城鎮化重點項目庫,謀劃儲備一批縣城城鎮化建設項目,符合條件的優先入庫,省級統籌予以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城鎮化領域項目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大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注冊發行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專項企業債券。研究制訂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范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強化縣級PPP項目管理,規范推廣運用PPP模式支持縣城建設。依法規范和健全政府投融資平臺運營機制,建立融資平臺資產負債約束指標機制,確保融資規模與地區經濟發展及平臺償債能力相適應,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三十二)完善集約高效用地機制。深入推進“標準地”供地改革,合理確定用地彈性出讓年期,鼓勵先租后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提高土地利用質量和效益。深化增減掛鉤,對已騰退復墾的農村建設用地,在扣除村民安置、公共服務配套、村集體自身發展用地后,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不包括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可以在省域內跨市、縣有償調劑使用。積極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組織開展城鎮低效用地摸底調查和再開發項目審核。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三十三)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開展涉農縣(市)鄉村振興率先發展類與趕超發展類“一對一”結對幫扶。強化重點區域幫扶發展,支持灘區、湖區、庫區等重點區域走出鄉村振興特色路徑。推動鄉村振興政策集成改革試點,支持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濟青局部片區和15個省級試驗區,以及5個國家級和28個省級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適時推廣經驗做法,推進城鄉深度融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
八、全面加強組織領導
(三十四)強化責任落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發揮各級黨組織作用,建立省級指導、市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強化統籌協調和政策保障,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各市要明確具體任務舉措,做好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各縣要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牽頭單位: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十五)突出規劃引領。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以縣城為主,兼顧縣級市城區和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科學測算縣城人口,合理確定發展規模,一縣一策編制和完善建設方案,因地制宜精準補齊短板弱項,打通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發展等堵點卡點。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科學謀劃儲備建設項目,切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三十六)推動試點先行。探索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有效路徑,支持入選全國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名單的縣(市)先行先試,確定10個縣同步開展省級試點,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實施首年評估、三年中評估、五年總評估,對成績優異的通報表揚,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要求,做好能耗、土地等要素保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規范推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落實建設用地畝均投資200萬元、稅收10萬元以上等標準,完善監測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實施小城鎮創新提升行動,選擇100個左右鎮開展試點,力爭到2025年年底有5個鎮實現鎮區常住人口10萬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億元“雙十”目標,一批試點鎮進入全國先進行列。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試點鎮行使,進一步明確縣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合理引導村(居)人口向縣城、小城鎮周邊聚集。(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十七)完善評價獎勵機制。建立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評價指標,納入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差異化評價體系,作為確定全省“高質量發展先進縣”“高質量發展進步縣”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對新進入全國百強縣的黨委書記,在職務職級晉升中予以重點考慮。(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落實財政困難縣激勵性轉移支付要求,對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3年1月16日印發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