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公開信息顯示,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因熱電廠倉庫"2.14"火災事故被罰款80萬元。
據(jù)文號 (魯青平)應急罰[2022]SG1號,今年2月份青島新河生態(tài)化工科技產業(yè)基地晉水路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熱電廠院內倉庫發(fā)生一起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過火面積15*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約510萬元。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對相關產品危險特性認識不足;擅自改變臨建庫用途;落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不到位,對事故的發(fā)生負有主體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有關規(guī)定,平度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 8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