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發改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303號),市場稱之為303號文件。文件明確了重點地區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均為含稅價),其他地區自產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的計算方法,并指出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
截至今日,多個產煤省份的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運行已經出臺(含稅價),并要求5月1日起開始執行。
河北5500大卡動力煤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同區間為480元/噸—680元/噸;
安徽地區5000大卡動力煤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同區間為545元/噸—745元/噸;
山西地區5500大卡動力煤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同區間為370元/噸—570元/噸;
陜西地區5500大卡動力煤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同區間為320元/噸—520元/噸;
內蒙古地區,蒙西5500大卡動力煤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同區間為260元/噸—460元/噸;蒙東3500大卡動力煤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同區間為200元/噸—300元/噸;
秦皇島港5500大卡動力煤中長期交易價格合同區間為570元/噸—770元/噸較為合理。
其他熱值的按熱值比相應折算。
近日,產煤省份已有大集團煤企,為了將5.1限價造成煤炭價格下跌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已經開始要求各環節加緊出庫,將庫存降到最低。
同時,值得提醒的是,近期出臺的進口煤應急保障中長期合同補簽工作中,關于補簽資源價格,提出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不能協商一致的,按中長期合同價格*50%+市場煤價*50%的原則確定。最高不超過中長期合同價格的1.5倍。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