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產煤省、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以及《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煤礦防滅火細則》等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組織對《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檢查實施清單》進行了修訂,并同步更新到“煤礦安全監管執法系統”和“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系統”。現將《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檢查實施清單(2022年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2020年印發的《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檢查實施清單》(煤安監監察〔2020〕44號)同時廢止。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2年4月8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