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張紅偉等11名代表提出《關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措施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張紅偉等11位代表在《建議》中指出,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不足正抑制著人們的消費熱情,建議豐富充電基礎設施支持方式,建立汽車電池的統一技術指標,逐步推行電池更換代替充電,循環使用,系統性地解決新能源汽車使用環節充電難的問題;建議完善突破汽車及零部件關鍵核心技術的支持政策措施。據悉,工信部和科技部分別對張紅偉等11位代表提出的《建議》進行了答復。
工信部在答復中表示,近年來,工信部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換電模式發展等工作,不斷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標準體系、推進換電模式發展,將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梯次利用要求等重點標準制定工作,不斷推進電池技術要求、規格尺寸的統一。
科技部在答復中表示,繼續堅持“純電驅動”發展戰略,圍繞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關鍵領域、關鍵產品布局創新鏈,從六大方面夯實基礎研發能力,突破產業鏈核心瓶頸技術。
工信部:積極為換電模式創新發展、電池循環利用等提供支撐
工信部在答復中表示,近年來,工信部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換電模式發展等工作。
在頂層設計上,出臺《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規定》等政策,建成溯源管理國家平臺,實施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截至目前,有關企業已建成覆蓋31個省份的回收網點9000余個。在完善標準體系上,已發布實施編碼規則、規格尺寸、余能檢測、拆解規范、包裝運輸、材料回收等7項國家標準,另有梯次利用、產品標識、放電規范等3項標準即將發布。組織動力電池聯盟圍繞梯次電池組檢驗方法、梯次電池管理系統要求等推進20多項團體標準的制定研究工作。同時,還配合商務部制定了強制性國家標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明確動力電池拆卸、貯存等要求。在推進換電模式發展上,與公安、稅務等部門溝通,打通了換電車型從生產到注冊登記的全流程操作,制定發布《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會同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換電模式試點,不斷完善換電模式政策支持。
下一步,工信部將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梯次利用要求等重點標準制定工作,不斷推進電池技術要求、規格尺寸的統一,積極為換電模式創新發展、電池循環利用等提供支撐。
科技部:從六方面突破產業鏈核心瓶頸技術
科技部在答復中表示,科技部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產業化應用,“十五”以來確立新能源汽車“三縱三橫”研發布局,實施“純電驅動”技術轉型戰略。經過二十年努力,我國在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攻關和產品研發等方面取得重要進展,建立了產學研融合、大中小融通的研發體系,整車到零部件的產業鏈條基本形成,轉型升級速度也在加快,培育了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整車及零部件企業,進一步提升了我國新能源汽車整個產業鏈的技術水平。特別是近五年來,在多部門積極努力下,我國新能源汽車在研發、產業、市場、政策創新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已呈現明顯的綜合優勢,由產業培育期邁入快速增長期,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
下一步,科技部將通過“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新能源汽車”重點專項組織實施,繼續堅持“純電驅動”發展戰略,圍繞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關鍵領域、關鍵產品布局創新鏈,從能源動力、電驅系統、智能駕駛、車網融合、支撐技術、整車平臺等六大方面,夯實基礎研發能力,突破產業鏈核心瓶頸技術,提升技術創新水平和產品市場競爭力,培育一批整車制造、核心關鍵零部件、充換電新基建等領域創新型國際領軍企業。
工信部等答復全國人大代表曾慶洪建議:
加強對汽車報廢回收溯源協同監管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申卉)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提出《關于促進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發展的建議》。曾慶洪代表在建議中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的規范管理,推動汽車零部件再造行業的發展。
工信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分別對該建議進行了答復。工信部在答復中表示,當前在已有工作基礎上,2021年啟動了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法研究工作。落實汽車生產及梯次利用企業生產者延伸責任,推動建立回收利用體系,目前已建成覆蓋31個省份的9000余個回收服務網點。
下一步,工信部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強化監督管理,由工信部聯合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生產(進口)、二手車流通、報廢回收等環節的溯源協同監管。充分發揮地方主管部門的作用,加強對本地區相關主體的檢查,遏制不規范回收利用渠道。同時,積極發揮汽車生產企業作用。組織開展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申報工作,遴選一批技術和資源優勢明顯的汽車生產企業作為試點單位,推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建回收利用體系,加強信息共享,擴大再生材料、再制造產品和二手零部件使用,提高汽車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國家稅務總局在回復函中提到,經深入調研,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于2021年底制發了《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對從事報廢汽車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從事報廢汽車拆解的納稅人,如銷售自產的利用“報廢汽車、報廢摩托車等產生或拆解出來的廢鋼鐵”生產的“煉鋼爐料”等,還可依照相關條件享受增值稅30%即征即退政策。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