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同意長泰縣工業區熱電聯產項目延期開工建設的批復,同意該項目延期開工建設一年,詳情如下: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長泰縣工業區熱電聯產項目延期開工建設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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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關于申請長泰縣工業區熱電聯產項目延期開工的函》(閩鷹紙〔2021〕050號)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2020年1月13日我委以閩發改網審能源〔2020〕9號文核準批復了長泰縣工業區熱電聯產項目(項目編碼:2019-350625-44-02-060624 )。鑒于你司提出無法在項目核準有效期內辦齊全部開工手續并開工建設,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7年第2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政〔2017〕45號),同意該項目延期開工建設一年,原核準文件其他內容保持不變。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請你司抓緊辦理開工前相關手續,盡快開工建設。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1月9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