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精品厂,91久久久久久熟女,国产乱老熟视频胖女人,91麻豆精品国产自产精品观看

關于我們 | English | 網站地圖

巴黎氣候協定的法律效力及實施進展

2021-12-24 10:29:13 人民法院報

編者按 2015年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5個締約方在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定》。2021年11月13日,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就《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達成共識,形成決議文件。本版特刊登文章,對《巴黎協定》的法律效力及實施情況予以介紹。敬請關注。

《巴黎協定》的總體格局

談到氣候變化國際立法,很容易聯想到發生在太平洋上的島國圖瓦盧。2000年2月18日,一場史無前例的潮水幾乎完全淹沒圖瓦盧全國9個珊瑚礁。2001年12月,圖瓦盧領導人承認在與不斷上升的海平面斗爭中失敗,宣布該國居民將逐漸撤離,舉國搬遷至新西蘭。至此,圖瓦盧成了世界上第一個因為氣候變化將失去家園的國家。

此案例說明,由于面積小、資源基礎薄弱,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極易遭受氣候變化的影響。2011年9月,西太平洋島國帕勞共和國總統托里比翁在聯合國峰會上呼吁向國際法院尋求意見,“以確定各國是否有法律責任確保其領土上的任何排放溫室氣體的行為不會危害其他國家”。

2015年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5個締約方在巴黎舉行的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定》,達成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協議。2016年4月22日,《巴黎協定》由175個國家正式簽署,同年11月4日起實施。

2021年11月13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屆締約方大會在英國格拉斯哥閉幕,會議就《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達成共識,為《巴黎協定》的實施鋪平了道路。

《巴黎協定》中的協議共有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等內容。在長期目標方面,提出了2攝氏度以內的控溫目標,上升幅度限制1.5攝氏度以內的努力方向,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即到2050年后的某個時間點,使人為碳排放量降至森林和海洋能夠吸收的水平。

《巴黎協定》是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之后,人類歷史上應對氣候變化的第三個里程碑式的國際法律文本,構建了2020年后全球氣候治理的總體格局。《巴黎協定》是一個公平合理、持久有效、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傳遞了全球將實現綠色低碳、氣候適應和可持續發展的積極信號。

《巴黎協定》的目標任務

《巴黎協定》規定了嚴格的目標任務體系,是一個實用性和操作性極強的法律文件。

治理模式。確立了2020年后以國家自主貢獻為主體的全球氣候治理模式,明確了發達國家帶頭減少碳排放量(以下簡稱減排)并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財力和技術支持,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通過適宜的減緩、融資、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等方式,推動所有締約方共同履行的減排責任。

減緩目標。確立了減排新機制,即通過國家自主貢獻的方式自愿申報國家減排目標。一旦申報了自主貢獻,國家則應該采取各種減緩措施來實現這個目標。要求每5年通報一次貢獻,并且每次更新都要增加貢獻。同時規定,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是強制性的,發展中國家雖有要求但不是強制性的。

適應目標。考慮到氣候變化的不可逆轉性,要求確立全球適應目標。其基本思路是采用國家驅動,同時考慮到脆弱群體、社區和生態系統,將適應納入相關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政策以及行動中。要求從國家層面開展適應規劃進程,包括制定相關的計劃、政策。除了本國內部采取的適應努力外,要求開展適應努力方面的國際合作。

能力建設。強調加強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具體包括技術開發、推廣應用、資金獲得、人員培訓、公共宣傳、信息通報等方面。其基本思路仍然是由國家驅動,依據并響應國家需要,促進本國能力的自主提升。

資金技術轉讓要求。強調發達國家不僅應為發展中國家在減緩和適應兩方面提供資金資助,而且應在技術開發和轉讓方面減少技術壁壘,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合作。發達國家資金支持應當逐步超過先前水平。

資金保障機制。明確了四個基金組織:全球環境信托基金、氣候變化特別基金、最不發達國家基金以及適應基金,其中,規模最大的全球環境信托基金應當優先資助致力于氣候變化的減緩活動,兼顧適應活動。在資金分配時要注意考慮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需要。

透明度要求。在行動和資助兩方面強化透明度,包括國家信息通報、兩年期報告和兩年期更新報告、五年期報告、國際評審以及國際協商分析等機制建設,都應公開透明,還要求國家定期提供反映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巴黎協定》的法律約束力

《巴黎協定》簽署后,所有締約方必須嚴格遵守,但是,就《巴黎協定》的具體條款而言,又有硬法約束力和軟法約束力之分。

硬法約束力。《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任何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方之間就解釋或適用本公約發生爭端時,有關的締約方應尋求通過談判或任何其他的和平方式解決爭端”。這里的“其他和平方式”,通常理解為國際法院裁決或國際仲裁方式,但一般很少選擇。

《巴黎協定》具有硬法約束力的因素有三個方面:一是嚴格的締約形式。《巴黎協定》規定的生效條件為不少于55個公約締約國家,即必須至少有55個締約國家批準和加入該公約。二是明確的法律義務。《巴黎協定》的簽訂是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要求各國承擔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而這種義務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之下締結的。《巴黎協定》規定,締約國家必須接受協定的一切義務的約束。三是進退程序嚴格。《巴黎協定》規定:“自本協議對一締約方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該締約方可隨時向保存人(指主持簽訂的組織)發出書面通知退出本協議。”這就是說,在協議生效的3年期間,締約方不可撤回承諾,必須接受協定的約束,承擔協定規定的義務,3年之后要退出,則是另外一回事。

軟法約束力。《巴黎協定》作為國際公約,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其中部分條款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稱之為“軟法”。軟法也是法,在特定環境下,“軟法”的適用也可以實現共同的目標。

《巴黎協定》提出的軟法義務有兩個方面:一是自主貢獻義務。即在不同的國家根據各國的國情、資源、偏好以及發展水平決定不同的低碳發展模式。在2020年前通報一次新的國家自主貢獻,之后每5年通報一次。在通報自主貢獻信息時,酌情參考點的量化信息(包括基準年)、執行時限或時期、范圍和覆蓋面、規劃進程,還可酌情清除量估計和核算方法等。國家自主貢獻可逐漸增加,但時間的跨度、增加的標準以及增加量等均沒有規定,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要求。二是扶貧資助義務。《巴黎協定》要求發達國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關于資金的來源、資金的數目以及發達國家的絕對減排目標量等,均沒有具體規定。

《巴黎協定》的實施進展

自《巴黎協定》正式實施以來,已有180多個國家和地區提交了從2020年起的五年期限減排目標。在2021年11月13日格拉斯哥大會上,各國按照《巴黎協定》要求,做出了積極的規劃和承諾。

部分國家聯合作出承諾。一是保護森林。根據《格拉斯哥領導人關于森林和土地使用的宣言》,英國等12個國家將在2021年至2025年期間提供120億美元的公共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恢復退化土地、應對野火等。二是使用太陽能。印度和英國提出太陽能光伏電網計劃倡議,以加強國際太陽能聯盟的合作伙伴關系,連接世界地區。三是使用清潔能源及實現汽車零排放。有35位世界領導人提出計劃,到2030年使清潔技術成為全球污染最嚴重行業中所有人的選擇。零排放汽車成為所有地區的新常態,并且易于使用、負擔得起且可持續。

部分國家自主作出承諾。世界各國領導人對本國在保護森林、設定“凈零排放目標”、減少甲烷排放和加速綠色技術方面做出了承諾。美國經過加入、退出、再加入《巴黎協定》的歷程后,宣布計劃對中亞國家提供援助,重點涉及氣候變化項目,計劃提供資金總額為30億美元。英國承諾向世界銀行和非洲開發銀行提供擔保,為印度氣候相關項目提供30億美元,包括支持印度、非洲實現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越南、布基納法索、巴基斯坦、尼泊爾和乍得等發展中國家的轉型綠色項目。法國承諾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金融貸款支持。德國承諾到2030年,碳排放量將比1990年減少65%,到2045年實現氣候中和。日本承諾將加入削減甲烷排放的全球協議。承諾將把對其他國家應對氣候危機的援助資金增加一倍,達到148億美元。




責任編輯: 江曉蓓

標簽:巴黎氣候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