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記者從廣東省財政廳獲悉,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啟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的通知》,原則同意廣東和北京、上海3個城市群作為全國首批示范城市群,啟動實施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在4年示范期內,國家五部委將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示范城市群給予獎勵。
為深入貫徹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更好地推動廣東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科學有序發展,支持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產業化應用。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積極響應國家五部委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推廣的工作部署,結合廣東產業發展實際,確定由佛山市牽頭,聯合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陽江、云浮以及省外的福州、淄博、包頭、六安等城市,組建廣東省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群,扎實推進申報工作。第一時間召開動員會,主動對接國家有關部委,并會同省有關部門和專家認真研究,厘清廣東優勢和工作重點,結合中央評審關鍵指標,在方案中充分體現廣東特色和發展潛力,推動廣東成功入圍全國首批示范城市群。
下一步,廣東將發展壯大燃料電池汽車產業作為全省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加快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加強中央示范應用資金申報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擴大廣東在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的領先優勢。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