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項目
(陜西-山西段)核準的批復
發改能源〔2021〕1257號
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
報來《關于提請核準<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工程(陜西-山西段)項目申請報告>的請示》(中聯〔2021〕8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促進煤層氣資源開發利用,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改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助力京津冀晉能源低碳轉型,同意建設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項目(陜西-山西段)(項目代碼:2017-000052-57-02-001700)。
項目單位為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陜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和山西省呂梁市興縣。
三、項目輸氣能力20億立方米/年,設計壓力8兆帕,管徑813毫米。管線長度74.1千米,其中,陜西省境內17.5千米,山西省境內56.6千米。新建閥室3座,改擴建站場1座,新建站場1座。
四、項目總投資9.6億元,其中,資本金2.8億元,占總投資的29.2%,由企業自有資金解決;其余6.8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采取節能措施,優化工程設計,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六、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審查批準不得開工建設。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八、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九、項目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征地、搬遷、生態保護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系,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十、核準項目的相關支持文件分別是自然資源部《關于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工程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自然資預審字〔2018〕65號)、陜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建設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工程(陜西-山西段)的意見》(陜發改能油氣〔2021〕168號)、山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支持建設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工程山西段項目的復函》等。
十一、項目投產后管道運輸價格按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中東部價區運價率執行。
十二、項目單位要進一步落實油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精神,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作為跨省長輸國家干線管道,要加強與國家干線管網互聯互通,并盡快以市場化方式融入國家管網。
十三、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變更申請。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