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廣州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德朗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2020)粵0106民初7343號,審理法院為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判決書顯示,原告廣州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訴求,判令被告上海德朗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退還貨款2581880元,賠償損失7137420元,并賠償相關利息損失。理由為:自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間,原告向被告訂單采購電芯792090,并支付貨款2581880元,但被告所供應的電芯被發現存在電池高壓降問題、隔膜問題、電池殼身腐蝕問題等諸多質量問題,原告按雙方協商結果退回有質量問題的電芯,被告應退還相應貨款并賠償損失。
法院認為,原告已按約定向被告退回部分電池,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退回相應貨款,其行為已構成違約。
裁判結果為,被告向原告退還貨款930518.4元及利息;支付原告經濟損失共計1926950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對此,小鵬汽車對財經網汽車表示,這個已經是很久以前,小鵬汽車初創時候的事情,目前小鵬汽車產品全部為寧德時代。電池行業水準參差不齊,水準相差很大。
7月13日消息,近期,有媒體報道,小鵬汽車董事長何小鵬為了從寧德時代順利拿到動力電池,在寧德時代蹲守一個星期,而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在近期召開的股東大會上表示,客戶最近催貨讓他快受不了。
7月13日,何小鵬接受采訪時稱,此報道不實,他也是從新聞中看到的。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