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比2020年增加50%,在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建設一批地熱能發電示范項目;到2035年,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比2025年翻一番。”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的《關于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這樣表述。
地熱能雖與太陽能、風能同屬可再生能源,但與這兩種能源近幾年的火熱發展態勢相比,地熱能似乎稍顯“冷清”,受到的關注度并不高。市場規模達2600億元的地熱能,為何發展如此緩慢?如何破解?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確定的背景下,能否讓地熱真正“熱”起來?來自行業內的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給出了自己的思考與建議。
疑問:發展為何如此緩慢?
中國首個地熱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曾被寄予厚望。《地熱能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預計,2016-2020年,地熱能供暖可拉動投資約2200億元,地熱發電可拉動投資約400億元,合計約為2600億元;新增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11億平方米;新增地熱發電裝機容量500兆瓦。
可現實卻很骨感。“十三五”收官時,我國地熱發電裝機容量只有18.08兆瓦,僅為新增500兆瓦規劃指標的3.6%。
現年80歲的中國能源研究會地熱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主任鄭克棪,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和地熱能打交道。那時也正是我國地熱能開發利用的起點。
他回憶,當時地質學家李四光提出“開發地熱能源,向地球要熱”的號召。1970年,廣東省豐順縣鄧屋村地熱發電試驗成功,我國成為世界上第8個實現地熱發電的國家。1971年,江西宜春溫湯67攝氏度地熱發電,又創造了世界最低溫度的地熱發電紀錄。然而,發展一段時間后,由于效益不確定、發展路徑不清晰,地熱能開發利用遇冷。
鄭克棪認為,制約地熱發展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資源、技術、資金和政策,其中,政策是最關鍵的因素。以西藏羊易地熱電站為例,該電站2018年并網發電,2019年上網,上網電價僅為0.25元/千瓦時,遠低于光伏電價1.05元/千瓦時,嚴重影響企業投資地熱產業的信心與決心。
優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又迎來高額新稅。
2020年9月1日施行的資源稅法,將地熱納入了能源礦產類別稅目,稅率從價計征1%~20%或者從量計征每立方1~30元。這進一步遏制了地熱在可再生能源中的競爭力,也抑制了資本大規模進入的積極性。
“確實如此,水資源稅影響了很多企業開發地熱能的積極性。目前地熱能開發利用涉及的原理都是取熱不取水,在100%回灌條件下,地熱資源稅應為零。”全國政協委員、中核集團核工業北京地質研究院院長李子穎如是說。
李子穎表示,地熱能常被放在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的“等”字里,不為大多數公眾所熟知。從業內看來,地熱能有多重好處,極其穩定,不受晝夜、季節、氣候等因素影響,在高溫地熱資源豐富的地區開展地熱發電項目建設和產業發展規劃,對改善能源結構、提振地方經濟、促進高質量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破題:多措并舉解決行業障礙
國家能源局此次在征求意見稿中對地熱供暖提出了明確的發展目標,并具體提出了五大重點發展任務。
在中國科學院地熱資源研究中心主任龐忠和看來,“十四五”期間,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政策拉動的影響力會非常大。加上我們的技術、資源都是現成的,因此新的發展目標是可行的。
不過,要想實現目標,現有的障礙必須克服。
“過去那種層層審核,手續一等就是兩年,把什么事都耽誤了。我們要做的是營造良好的政策氛圍。”龐忠和建議,由政府主導,充分給予優惠政策,能減的就減,能避免的繁瑣手續就免掉,用太陽能、風能發展的經驗,對地熱能進行扶持。另外,技術研發、人才培養和國際合作也是必不可少的,還需讓社會資金進來。
可喜的是,國家能源局在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多項保障措施,鼓勵各級政府和發改、財政、自然資源、水利等多部門出臺有利于地熱能開發利用的價格、財政、金融政策等,對地熱能供暖項目給予財政支持。
“從我國風電、光伏發展歷程看,適度的鼓勵政策對產業快速升級以及行業發展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建議參考風光等可再生能源早期電價政策,加快推動地熱上網電價政策盡快出臺。”李子穎同時建議,對按要求回灌的水熱型地熱能減免礦產資源稅,加大中央財政投入,加大地熱資源勘查力度和精細度,特別是基礎調查工作,促進地熱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在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地礦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建明看來,還應加快推進地熱能資源詳查,開展大比例尺中深部地熱資源和淺層地熱能“一縣一策”的調查、勘查、評價工作,進一步查明全國地熱資源量,劃分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適宜區。在地熱資源開發潛力區,制定地熱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并統籌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建立地熱資源監測網,推動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同時,加強地熱能產學研用協同攻關,建成以地熱能為主的新能源功能系統示范工程,打造地熱能淺-中-深梯級綜合利用及多種清潔能源互補、分布式新能源智慧供給一體化的新能源技術群攻關高地,形成具有推廣價值、示范效應的資源高效開發與循環利用集成技術模式。
建言:將供暖作為地熱能發展的“金鑰匙”
從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2015年調查評價結果來看,全國336個地級以上城市淺層地熱能年可開采資源量折合7億噸標準煤;全國水熱型地熱資源量年可開采資源量折合19億噸標準煤;埋深在3000米至1萬米的干熱巖資源量折合856萬億噸標準煤。
據國家地熱能中心辦公室主任國殿斌介紹,目前,適合發電的高溫地熱田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西藏高溫地熱資源占全國高溫地熱總量的80%。中低溫發電的技術成本比較高,基本處于停滯狀態;干熱巖發電尚屬空白。
國殿斌表示,中低溫地熱非常適合供暖。如果把供暖作為地熱能開發利用主要思路,將成為開啟地熱能發展的一把“金鑰匙”。在沿黃、沿江地區鄉村建設中,開展城鎮地區地熱供暖、地熱養殖等開發利用,將為鄉村振興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新的產業增長點。
“地熱能的初期投資、初裝費高于煤炭和天然氣。”國殿斌舉例到,假設燃煤鍋爐房初投資為1,地下水源熱泵系統初投資約為1.25~2.8;地源熱泵的初裝費將近萬元。這成為制約地熱能供暖(制冷)應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為此,國殿斌建議,一是政府要有統一的管理部門,采取一站式管理,避免出現缺位管理、多頭管理和重復管理的現象;二是在統一政策支持下,營造清潔能源充分競爭、公平的發展環境;三是明確地熱能供暖可享受煤改電、煤改氣的“雙替代”相關補貼政策,使地熱供暖企業與煤改電、煤改氣等開發企業同臺公平競爭。
全國政協委員、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也表示,應將地熱能開發利用納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范圍內,制定地熱能項目的補貼政策,設立專項補貼基金,鼓勵企業投建供暖等公共事業項目;為地熱供暖企業爭取政策性低息貸款,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推動地熱能的科學開發及規模化利用等。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