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從彌補企業資金運行角度出發,為光伏、風電等企業長期因拖欠補貼問題產生的困擾提出了多項解決方案。
《通知》提出,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化原則與可再生能源企業協商展期或續貸。對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未來有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業,金融機構可以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在銀企雙方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實際和預期現金流,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或調整還款進度、期限等安排,優先發放補貼和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自愿選擇是否主動轉為平價項目,對于自愿轉為平價項目的,可優先撥付資金,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可自主協商確定。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