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等8個部門制定了《自治區煤礦智能化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以推動智能化技術與煤炭產業融合發展。
《方案》明確分4個階段實施。2021年至2022年是智能化啟動階段,以國家公布的新疆首批4個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為重點,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實施,2022年底,力爭建成15個以上智能化示范煤礦。
2023年至2025年是全面推進階段,到2023年底,新疆全區煤礦智能化開采煤炭產量達到70%以上。到2025年底,全區煤礦基本完成智能化建設。在安全實時通信及地下精準位置服務、巷道智能快速掘進、開采工作面智能協同控制、煤流及輔助運輸、綜合管理、煤炭洗選、煤礦廠區及綠色生態智能系統等方面實現智能化;煤礦重點崗位實現機器人作業,重要環節、高危工序實現無人化操作;形成完整配套的智能化生產、管理體系,建成一批智能化煤礦。
2026年至2030年是鞏固提升階段。到2030年,新疆全區煤礦基本實現對所有信息精準適時采集、高可靠網絡化運輸、規范化信息集成、實時可視化展現、生產環節自動化運行,形成多產業鏈、多系統集成的煤礦智能化系統,基本建成智能感知、智能決策、自動執行的智能化煤礦體系。
到2035年,全面建成以智能煤礦為支撐的煤炭工業體系,各類煤礦實現智能化。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