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三門峽市生態環境局第一分局針對轄區內小微產廢單位數量較多,相對集中,但危險廢物類別、數量和危險特性識別不清,包裝標識存放不規范,收集轉運不及時,處置出路不通暢等問題,根據《三門峽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試點工作的通知》(三環文[2020]218號)文件精神,第一分局深入開發區汽車城、瑞通汽車城等汽車銷售維修集中點,面對面指導服務30余家小微產廢單位的危險廢物處置工作。幫助企業制定既符合環保要求,又經濟實惠、可操作性強的處理方案。
在幫扶活動中,一是與小微產廢單位一起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其中與汽修行業相關的修訂內容作了講解。并結合《危險廢物貯存控制標準》(GB18597-2011)指導企業按照標準完善危廢管理制度及危廢暫存間建設;二是結合日常環境監察工作要點,重點強調了污染防治設施使用,危險廢物分類收集,臺賬如實記錄,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協議,設置危險廢物標識等具體管理內容;三是帶領各小微產廢單位進行實地觀摩,通過實際操作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下一步,第一分局將繼續按照“總量控制、成熟一家、確定一家”的原則,加快推進轄區內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收貯試點工作,確保實現“應收盡收、規范管理、降低風險”的試點目標。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