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0年8月事故通報》。《通報》顯示,2020年8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3起、死亡3人。
3起事故均為風電相關事故,分別為“8·9” 中國大唐所屬山東煙臺金嶺風電場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8·9”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所屬內蒙古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高處墜落一般人身傷亡事故和“8·20”中國華能所屬內蒙古通遼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具體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0年8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1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2起、死亡人數減少2人;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增加1人。
8月份,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未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8月份,全國未發生較大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二、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簡況
(一)“8·9” 中國大唐所屬山東煙臺金嶺風電場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8月9日,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大唐山東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大唐煙臺金嶺風電場1名作業人員在場內35kV集電線路巡線過程中,使用園林伸縮鋸時,因安全距離不足發生感應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大唐山東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劉玉波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大唐山東發電有限公司 趙永力
(二)“8·9”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所屬內蒙古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高處墜落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8月9日,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巴興圖風電場運維檢修單位東方電氣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1名作業人員在處理風機導電軌變形問題時,在爬梯過程中,因未正確懸掛安全帶,從第三段塔筒距該段塔筒底部檢修平臺10米左右高度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唐懿
業主單位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柴永成
運維檢修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東方電氣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陳科
(三)“8·20”中國華能所屬內蒙古通遼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8月20日,中國華能所屬內蒙古通遼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開魯建華后續200MW風電建設工程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施工單位中電大型設備工程安裝有限公司作業人員在吊裝106號風機機艙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拉扯纜風繩時誤觸碰到35千伏建華二GH集電線路9號桿塔導線,造成1名作業人員觸電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華能通遼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鞠景生
業主單位上級單位及負責人: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東分公司,王金寧
施工單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電大型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朱景成
三、防范措施
1.強化現場施工方案管理。按照規范要求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編審批程序。分析施工作業中的風險,在施工方案中明確風險管控措施,并根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技術負責人要組織開展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并監督方案落實,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作業,嚴禁擅自更改工藝流程,強化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方案在現場執行到位。
2.強化風電運維施工作業的風險管控。風電建設運維單位要明確施工期間的各方安全職責,健全安全監督和保證體系,針對風電安全風險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風電項目投運后,業主單位要將相關單位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杜絕“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業主單位要積極開展安全和專業方面的培訓,加強季節性隱患排查工作,確保風電運維和施工作業風險可控在控。
3.嚴格落實政府和企業各方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本區域內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重點項目建設情況的監管,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電力企業要將施工現場各相關單位納入本企業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明確各方安全職責,加強作業現場人員違章督查和高風險作業的安全監護,尤其是對新入場的單位和人員,要加強培訓和考核;施工單位、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和運維檢修單位要健全自身安全管理體系,嚴格落實業主單位提出的各項管理要求,完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各相關單位要深刻吸取教訓,深入剖析原因,舉一反三,采取切實措施扼制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