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礪奮進70年 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實現八個歷史性跨越
記者從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獲悉,新中國成立70年來,全國煤炭行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實現了八個歷史性跨越,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供應和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做出了歷史性貢獻。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日趨完善
實現由行業管理為主向“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工作格局的歷史性跨越
新中國成立70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健全完善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安全管理體制不斷變革,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先后經歷了改革開放前的“行業管理、工會監督、勞動部門檢查”,改革開放初期的“企業管理、國家監察、工會監督”,2004年后的 “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三個標志性階段。
特別是國家垂直管理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建立后,經過不斷改革發展創新,構建了以國家煤礦安監局、26個省級煤礦安監局和76個區域監察分局的三級垂直監察體系,各級地方監管部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狠抓安全生產標準化、復工復產驗收、專項整治等關鍵環節,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規范化軌道。
2016年以來,又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強化了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日趨完善。
煤礦安全生產法律體系逐步健全
實現由行政管理向依法治理的歷史性跨越
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煤礦安全生產主要依靠命令、指示、指標、規定等行政措施和手段進行管理。隨著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1993年以來,《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法》等陸續出臺,煤礦安全生產法制意識不斷增強。目前,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初步形成了由15部法律法規、50多部部門規章、1500多項國家和行業標準組成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0年來,國家煤礦安監局不斷推進規范執法、嚴格執法、精準執法,先后制定了《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權力和責任清單》《關于煤礦分類監管監察工作的指導意見》《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手冊》《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文書樣式、制作規范和模板》《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描述匯編》《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等規范性制度。各級地方政府也出臺了一些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標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制定年度執法計劃,實施分類監管監察,創新執法方式方法,做到了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煤炭產業結構持續優化
實現由多、小、散、亂向大基地、大集團、大煤礦的歷史性跨越
1949年,全國煤礦僅有329處、平均規模為9.9萬噸/年。1982年,國家取消了過去不允許群眾集資辦礦和私人辦礦的體制限制。1983年4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鄉鎮煤礦的八項措施》,在“有水快流”政策影響下,鄉鎮和個體煤礦大量上馬,1997年全國煤礦數量達到最高峰值8.2萬處左右、平均規模僅為1.67萬噸/年。但是,煤礦數量多、礦井規模小、生產秩序亂、重特大事故頻發等問題非常突出。
1994年,國務院召開全國鄉鎮煤礦工作會議,采取“扶持、改造、整頓、聯合、提高”十字方針,要求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對鄉鎮煤礦的清理整頓工作。20世紀末以來,國家通過關井壓產、整頓關閉、兼并重組和去產能等政策措施,2018年底,全國煤礦數量減至5800處以內、平均規模達到92萬噸/年,其中2016年~2018年煤炭去產能期間,淘汰退出煤礦4155處、產能6.95億噸。
在小煤礦整頓關閉和落后產能退出的同時,國務院出臺《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快實施資源整合、兼并重組,推進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業建設。
截至目前,全國已建成大型煤炭基地14個、煤炭產量約占全國的95%;前4家大型煤炭企業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26.5%,前8家大型煤炭企業產量占比接近40%;億噸級以上煤炭企業達7家,5000萬噸級煤炭企業達10家,年產120萬噸級以上大型現代化煤礦達1200處。煤炭產業集中度不斷提高,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大型現代化煤礦成為煤炭供應的主力軍,為安全生產創造了更好的條件。
煤礦重大災害治理不斷深化
實現由局部治理向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歷史性跨越
我國煤炭資源賦存條件較差,瓦斯、煤塵、水、火、頂板、沖擊地壓等自然災害嚴重。1949年以來,我國發生的25起百人以上煤礦事故中,瓦斯、水害事故共23起,占總數的92%。實踐證明,靠一般性防范措施和局部治理,難以根治煤礦重大災害。
瓦斯是煤礦安全的“第一殺手”。國家煤礦安監局在繼承“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方針基礎上,推進“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強化“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實施瓦斯零超限、零突出目標管理,制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發揮瓦斯抽采利用政策作用,開展瓦斯治理“攻堅戰”和專項整治等工作。2018年,全國煤礦較大及以上瓦斯事故9起、死亡49人,較2000年的353起、2662人分別下降97%、98%。各地和煤礦企業結合實際,強化瓦斯治理。山西建立規劃區、準備區、生產區“三區聯動”的瓦斯治理模式,構建“采煤采氣一體化” “煤與瓦斯共采”的立體式瓦斯抽采體系。陜西煤業化工集團銅川礦業公司率先提出瓦斯“零超限”理念,連續8年沒有發生瓦斯超限。
在水害防治上,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煤礦防治水細則》,推進水害防治“五個轉變”理念,構建“七位一體”工作體系,落實“三專兩探一撤”措施等。2018年,全國煤礦較大及以上水害事故3起、死亡10人,較2000年的43起、死亡255人分別下降93%、96%。
隨著煤礦開采深度和強度不斷增加,沖擊地壓危害日益凸顯。國家煤礦安監局出臺了《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和《關于加強煤礦沖擊地壓防治工作的通知》,從源頭上強化煤礦沖擊地壓綜合治理。為汲取事故教訓,山東省要求沖擊地壓礦井采掘工作面必須在2019年底前實現智能化,大幅減少煤礦高危崗位作業人員,實現無人(少人)則安。
煤礦科技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實現由手工作業向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和智能化開采的歷史性跨越
新中國成立初期,大多數煤礦生產條件惡劣、技術裝備落后,采煤方法為無支護的穿硐式和高落式,明火爆破,手工落煤,人力、畜力拉煤,安全無保障。
隨著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我國采煤工藝經歷了炮采、普通機械化采煤、綜合機械化采煤和智能化無人開采等階段;掘進作業也逐漸向機掘、綜掘和智能化掘進發展;巷道支護從木支護、金屬支護發展到錨網(索)支護。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煤礦安監局大力推進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四化”建設和機器人研發應用。如今,厚煤層大采高成套技術裝備、年產千萬噸級綜采成套技術裝備取得重大突破,全國煤礦采掘機械化程度已分別達到78.5%、60.4%;大型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基本完成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其他煤礦將在2020年前完成升級改造任務;目前已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83個,正在研發應用煤礦機器人5類38種。以山東為例,今年全省煤礦智能化建設計劃投入資金14.67億元,建設164個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兗礦集團投入3300萬元,成立智能化開采實驗中心;山能棗礦集團成立專班,專門負責采掘智能化推進工作,已有12個采煤工作面實現智能化開采;山能新礦集團把采掘智能化建設納入“重點工程、重點項目”業績考核,提出實現井下單班“大型礦200人、小型礦100人”的目標。
依靠科技進步,國家煤礦安監局推進“一優三減”(優化生產系統、減少生產水平、減少采掘工作面、減少人員),實現煤礦安全高效。2018年,全國煤炭行業人均生產效率為1000噸/年,較1978年137噸/年、1999年276噸/年分別提高6.3倍和2.6倍。
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實現由粗放式向標準化、精細化的歷史性跨越
受煤礦井下條件限制、煤炭供需矛盾、人員素質等綜合因素影響,煤炭行業長期依靠上項目、鋪攤子、擴規模、搞人海戰術的粗放型快速發展模式。
20世紀90年代,原煤炭工業部提出“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原則,推進“質量標準化、安全創水平”。2000年以來,國家煤礦安監局先后出臺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和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兩個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召開全國煤礦班組安全建設推進會、開展爭創“三優”(優秀安全班組、優秀班組長和優秀群監員)活動,召開煤礦安全基礎建設推進大會和煤礦安全培訓現場會等,創新提出“管理、裝備、素質、系統”并重,發布了《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等制度標準,完善了“三位一體”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截至2018年底,全國有達標煤礦3020處,其中一級標準化煤礦444處,二級標準化煤礦1533處,三級標準化煤礦1043處;全國47處單班下井超過千人礦井已全部降至千人以下;煤礦從業人員數量由2012年的426萬人降至249萬人、減少41.5%。
近年來,各地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創先爭優”等系列活動,推進煤礦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安全發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不斷提高,“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氛圍更加濃厚。
煤炭總產能大幅增加
實現由嚴重短缺向產能總體富余和供需基本平衡的歷史性跨越
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和重要的工業原料。70年來,我國煤炭行業發展從小到大、由弱到強,全國煤炭產量總體上不斷攀升。
新中國成立初期,百廢待興,國家高度重視煤炭工業的恢復建設和發展,煤炭產量由1949年3243萬噸增加到1956年11036萬噸,首次突破億噸。
受“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影響,煤炭生產秩序遭到破壞,煤炭供應短缺,許多工廠因煤炭缺乏而開工不足。
1978年,我國煤炭工業也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煤炭產量達到6.18億噸/年。20世紀80年代,在“有水快流”的煤炭發展政策推動下,煤炭產量快速增長。2013年,全國煤炭產量創歷史最高峰值39.74億噸,全面扭轉煤炭供應短缺的局面。
受宏觀經濟增速放緩等因素影響,2014年至2016年煤炭產能出現嚴重過剩。2016年,《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用3年至5年的時間,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隨著去產能政策實施,我國煤炭保持了產能總體富裕、供需基本平衡的狀態。2018年,全國煤炭產量達到36.8億噸,約為1949年的114倍,滿足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成效顯著
實現由事故多發頻發向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的歷史性跨越
70年來,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先后經歷了恢復調整、異常波動、持續惡化、高位波動和穩定下降五個階段,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實現總體穩定。
1949年,全國煤礦事故死亡731人,百萬噸死亡率為歷史最高峰值22.54;1994年,全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達歷史最高峰值7016人; 1997年,煤礦重特大事故達歷史最高峰值95起。2018年,全國煤礦事故死亡333人、重特大事故2起、百萬噸死亡率0.093,分別比歷史最高峰值下降95.3%、97.9%、99.6%,各項指標均創歷史最好水平。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和紅線意思,繼續實現事故總量、較大以上事故和百萬噸死亡率“三個下降”,推動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性好轉,滿足200多萬煤炭產業工人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斷增強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杜燕飛)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