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規范煤制天然氣產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針對國內天然氣需求快速增長激發了各地投資建設煤制天然氣項目的熱情,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貿委加強對煤制天然氣產業的規范和引導,促進煤制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煤制天然氣是以煤為原料,采用氣化、凈化和甲烷化技術制取的合成天然氣。煤制天然氣是資源、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項目建設需要的外部配套支持條件較多,不僅涉及煤炭開采與轉化、水資源保障、技術的集成與優化,還需要配套建設天然氣管網、培育用氣市場等,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在國家能源規劃指導下統籌考慮、合理布局。
通知中明確表明我國煤制天然氣產業的發展思路是:綜合考慮資源承載、能源消耗、環境容量、天然氣管網、區域市場容量等配套條件,合理布局煤制天然氣氣源點,優先安排煤炭調出區煤制天然氣項目;鼓勵采用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和國產化設備項目;鼓勵節能節水降耗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貫徹循環經濟理念,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發展煤、電、氣、化多聯產,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效;與天然氣管道規劃銜接,落實外輸通道和天然氣銷售市場,大力開發和推廣天然氣終端高效利用方式。并且在國家出臺明確的產業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氣及配套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核準。各級地方政府應加強項目管理,不得擅自核準或備案煤制天然氣項目。對于通知下發前已經備案和核準的項目,各地發展改革委應進行認真篩選和清理,對不具備資源、技術、資金等條件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符合上述發展思路的項目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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