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區配電房規劃等不符合規定,暫時不予通過,請重新設計小區方案。”日前,在惠東巽寮一小區的規劃審批會上,惠東供電局提出反對意見后,小區設計方案未予通過。
近年來,由于受多種因素制約,惠州市部分變電站建設在易受水淹的地勢低洼點,開關站及配電房采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建設,給用電安全、供電可靠性埋下隱患。2018年強臺風“山竹”來襲導致部分地區內澇嚴重,電力設施受損,電力供應中斷,影響群眾財產安全。
為降低惠州市電網防洪防澇風險,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惠州供電局今年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變電站、開關站及配電房防洪防澇風險管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新建配電房及存量小區配電房的建設標準提出了規范化的指導意見,并明確在辦理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時,會同電力部門嚴格按有關內容和要求進行審查。
原則
變電站選址優先選擇地勢較高洪水不淹地段
《通知》提出,開發商應該在小區地面為供電設施留出足夠的建設空間,供電部門要參與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
根據《通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要合理安排變電站、開關站及配電房布局,預留符合電力安全運行標準的站址用地,并明確開關站及配電房應設置于地面層。變電站選址還應滿足防洪、防澇要求,原則上不采用全地下式,一般優先選擇地勢較高洪水不淹的地段。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將開關站及配電房有關內容和要求列入土地出讓的規劃條件告知書中,在辦理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時,會同電力部門嚴格按有關內容和要求進行審查。電力部門加強與建設單位的溝通對接,對第三方建設的開關站及配電站的設計方案及時提出指導意見。
而針對已建成的小區,《通知》明確,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配合電力部門對已建設于易受水淹的地下、半地下或地勢低洼點處的變電站及配電房開展受災安全隱患排查,登記造冊,巡查防洪排澇設施,備足沙袋、抽水機等防汛設備,督促并指導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群、商業區等物業管理機構做好防水防淹應急措施,必須遷移的應當有計劃地逐步遷移至安全地帶,消除隱患。
措施
對新建小區變電站、配電房選址進行聯合審批
對于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的維護管理,很多市民并不清楚。
惠州供電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一直以來,我國的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執行的是“誰投資,產權歸誰”“誰建設運營,管理歸誰”的管理模式。目前在惠州,除少數小區將用電設施資產無償移交給供電部門進行維護外,大部分小區供配電設施均權屬開發商或小區全體業主。
當居民向供電局反映小區用電故障,供電人員會進行故障排查,若發現產權并非歸屬供電部門,則會協調聯系開發商或者物管進行維修。
那么小區維護不到位,配電設施能不能由供電部門“接管”呢?事實上,惠州供電局早已開始嘗試接管配電設施。在配電房設施產權明晰的基礎上,供電部門和開發商簽訂無償移交協議,此后公用變壓器到用戶電表前的部分都由供電部門進行維護管理。
具體而言,小區物管或業主委員會在提交資產移交申請后,供電部門會安排工作人員對該小區供配電設施是否符合接收范圍、產權是否清晰、設施運行是否良好進行核驗,審核通過的,供電部門將會與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權屬人簽訂移交協議,對產權接管后的供配電設施進行統一維護管理。近三年惠州供電局在全市共接收合格配電設施小區365個。
惠州供電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電力部門將聯合市住建局對惠州市新建小區變電站、配電房選址進行聯合審批。對于目前已建成無法改變配電房位置的小區,供電部門也將積極入戶做好應對措施宣講,未雨綢繆,盡可能避免供電設施浸水導致供電中斷事件的發生。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