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今年以來,浙江省衢州市新增屋頂光伏12.98萬千瓦,按年度計算可促進居民增收7600多萬元。衢州市通過推行“三種模式”,建設光伏富民工程。
一種模式是“新建+收購”。用好各級幫扶資金,在新建項目同時,收購已建成的優質電站,盡快使農民受益。如柯城區通過參與浙江同景33MW地面光伏電站,持有48.6%的股權,收益由農辦代持,再根據相關政策規定補助給低收入居民。
一種模式是“合資+建設”。江山市國資公司與浙江同景共同出資成立小康光伏合資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主要通過省補資金5381萬元,市財政配套2690萬元,扶貧村各出資20萬元,合資公司已建成1.6MW新塘水庫漁光互補項目及其他項目。目前收益已發放122.7萬元。
還有一種模式是“出租+回購”。由資信良好的光伏企業與村集體、農戶商談,租用其屋頂,每年支付500元至1000元固定租金,收益歸企業所有。探索安裝企業使用農戶屋頂資源若干年限后,由農戶低價收購企業在自家屋頂建設的光伏。同時對集中式電站的收益采取多種形式分配。如龍游縣采取直補到戶人均補助1000元/年,給農戶再保一份人均150元健康險,對貧困家庭子女就學進行補助等,深受群眾歡迎。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