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價格管理職能可能逐步由直接制定價格向協調、監督方面轉變,靈活利用稅收、利率、儲備等經濟手段,間接調控國內石油價格。
今后政府主要職能是建立靈活的稅收制度等經濟調控手段,同時建立對市場價格的監控機制,在市場競爭主體多元化和石油來源多元化的前提下,將價格制定權完全交給企業。
作為石油進口大國和消費大國,我國在國際石油市場上沒有油品定價權,主要是因為沒有機會參與石油期貨貿易。如果能夠把石油期貨市場做起來,形成以我國為價格地的石油價格體系,將有利于爭奪石油定價權,增加國家對市場的宏觀調控手段。因此,隨著石油市場競爭主體多元化格局逐漸形成,價格市場化成為必然,建立石油期貨市場就會成為可能。
國家將會繼續按照財稅體制改革所堅持的“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原則,推進對包含增值稅、所得稅和資源稅在內的一些稅種和稅率的改革。
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并適當降低增值稅稅率,減輕企業稅負。規范企業所得稅,主要包括降低稅率和加大稅前抵扣力度等方面的改革和優惠措施。整合油氣資源稅費,與國際油氣財稅制度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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