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著“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河北港口集團與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簽訂《電煤中轉保障合作協議》。該協議的簽訂,不僅有助于保障山東省經濟健康運行和社會穩定,而且對提升河北港口集團的競爭力、鞏固其作為國家能源運輸骨干企業地位,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協議約定,在山東省電煤供應緊張情況下,河北港口集團應采取措施,對于需要應急調運的電煤船舶,安排相關分子公司執行優先靠泊保運作業。山東省經信委支持和鼓勵省內發電企業組織煤源在河北港口集團所屬港區裝運,配合集團各分子公司提高煤炭中轉效率。并指定山東魯能集團公司代表山東省具體負責電煤中轉、保供事宜。
山東省同意督促省內電煤需求企業確保在秦港股份中轉量的既有存量,并承諾將每年下水電煤需求增量的60%以上經河北港口集團所屬港區中轉。在河北港口集團電煤積壓亟待疏港時,山東省經信委將支持并協調有關企業做好電煤疏港工作。
雙方還就建立電煤保運聯動機制達成一致意見。山東省經信委支持河北港口集團按照市場原則,以資本為紐帶,與相關電廠、企業開展合作,通過對電廠煤炭自備碼頭進行公用化改造、共同建立煤炭儲備中心等模式,提高煤炭儲備及中轉能力;河北港口集團同意與山東省發電企業探討新的合作模式。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