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雖可處理各類污泥,但以福州市地區的土地情況,不可能再占用大量的土地來處置污泥。”福建省環保志愿者協會黨支部和媒體委員會負責人吳喜達7日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表示。
據吳喜達介紹,福州市處置污泥,目前以填埋方式為主。城市每天產生大量的生活污水,經過污水處理廠無害化處理排放后,會產生大量的污泥,還有一些工業及市政排放的污泥。
他表示,各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含水率高、易腐爛、有惡臭、并含有寄生蟲、病原體和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這些污泥如不經減量、穩定、無害化的工藝進行處理,將對周邊環境產生嚴重的二次污染。
吳喜達舉例道,污泥用作肥料需穩定化、無害化處理,但重金屬將會對土壤產生較大影響;污泥中氮、磷、鉀的成份不均衡,污染物進入食物鏈,將對區域廣大群眾的健康形成威脅。
2017年11月27日,國家能源局和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了《國家能源局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改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17〕75號),旨在發揮世界最大清潔高效煤電體系的技術領先優勢,依托現役煤電高效發電系統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構筑城鄉生態環保平臺,兜底消納農林廢棄殘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處理廠、水體污泥等生物質資源,破解秸稈田間直焚、污泥垃圾圍城等社會治理難題,促進電力行業特別是煤電的低碳清潔發展。
文件指出,重點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36個重點城市和垃圾、污泥產生量大,土地利用較困難或空間有限,以填埋處置為主的地區,優先選取熱電聯產煤電機組,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發電技改項目。
據了解,由福建省發改委批復的福州市元洪投資區集中供熱項目系福建省重點建設項目,由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熱電聯產燃煤背壓機組。其中一期項目占地面積120畝,投資約5.2億元,項目于2016年12月份投產。
一期項目投產后,實現對元洪投資區自備燃煤鍋爐的完全替代,可為元洪投資區內用熱單位每年提供120萬噸蒸汽,年發電量1億千瓦時,年可節約標準煤1.16萬噸,減少SO2排放量889噸,減少NOX排放量1740噸,減少煙塵排放量193噸,產值可達2.5億元,
吳喜達表示,對促進節能減排,改善生態環境具有積極意義。
據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嚴勇介紹,福州元洪投資區集中供熱項目替代區內所有的小鍋爐,將低能耗、高質量的蒸汽源源不斷地輸送到各用汽企業,解決眾多小鍋爐污染環境、浪費能源等問題,并接受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耦合摻燒其下屬洋里污水處理廠的市政污泥,優化資源配置。
福建省環保志愿者協會法定代表人、常務副會長李良說,由于污泥屬于污水處理后的有害廢棄物,具有一定熱值,可以進行焚燒處置,和其它各種污泥處置方法相比較,焚燒可大大減少污泥的體積和重量;污泥處理速度快,不需長期儲存,可就地短途運輸焚燒;最終需要處理的殘留物量很少,并可作為建筑的輔助材料;同時,焚燒處置污泥,可以利用污泥的能量用于發電、供熱。
李良表示,污泥用于焚燒處理已成為趨勢。近年來國內、外有許多地區利用直接焚燒方法處置污泥,在日本,污泥焚燒處理比例已高達55%。在我國的城市污水廠中,對污泥的焚燒應用日漸增多,目前在江蘇蘇州、常州、南通、寧波、東莞、深圳等地已有污水處理廠污泥用于焚燒,并有相關電廠與污水處理廠污泥配套處理。
李良認為,采用福州周邊地區熱電廠協同處焚燒置污泥,可降低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投資,同時還可以利用熱電廠豐富的電力、鍋爐、尾氣處理系統、蒸汽和煙氣資源,節省運行成本。“對于熱電廠來講可最大限度的利用污泥作為輔助燃料,將污泥最終無害化處置,為當地的環保事業建設做出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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