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到,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布局建設50個左右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基地服務區域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與城市綠色發展相適應的廢棄物處理模式。
《意見》要求各地循環經濟綜合管理、環衛要會同國土、規劃等部門做好基地選址,充分考慮城市廢棄物年處理量變化,合理預留處理空間;統籌基地建設規劃,科學布局項目建設,綜合考慮廢棄物產生、分類、收運、處置、運營、監管全過程空間需求,做好項目銜接,一次規劃,分期建設;將基地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優先保障土地供應。
《意見》還要求地方循環經濟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基地建設項目設計、規劃、儲備工作。優先推進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及水電供應、污染防治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共建共享。各項目運行產生的廢氣、廢水及固體廢物,要努力做到集中收集、科學處理、循環利用,嚴防“二次污染”,著力發揮項目間的協同效應。
基地要統籌布局各類廢棄物處置項目,科學設置技術標準門檻,推動企業間形成分工明確、互利協作、利益相關的合作關系,實現資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嚴格落實國家對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垃圾焚燒飛灰等危廢必須做到安全無害化處置。
《意見》指出,城市環衛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按照“分類收集、規范運輸、集中處置”的原則,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范儲存和運輸。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再生資源、危險廢物回收網絡和設施整合,實現有效銜接,提高廢棄物回收效率和水平,為基地內各項目良好運行提供保障。
基地建設要與城市環衛信息化系統做好銜接,搭建基于物聯網、GPS等信息技術的城市廢棄物收集、儲運、處置信息平臺,打造集物流管理、廢物流監控、生產現場監控、污染排放在線監測于一體的物流系統、信息與控制系統、綜合服務系統和綜合管理系統,實現監督管理的信息化、可視化,提高監督管理效率和水平。
《意見》中稱,建設資源循環利用基地需要政府、企業和居民共同參與。要因地制宜建立新型、適用性強的基地管理體系,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業,參與基地建設和運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用于基地重點項目建設。對符合規劃的基地,要比照城鎮基礎設施項目落實用地政策。完善垃圾處理收費政策,提高收繳率。
積極推行PPP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引進專業化的投資主體和運營服務商,推動建立各運營主體利益共享機制,分類保障投資運營收益,實現基地的高效、持續運營。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通過兼并重組等市場化模式,連通上游回收網絡、中游轉運分揀網絡、下游資源化利用設施,完善城市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利用產業鏈延伸與耦合。支持商業模式創新,鼓勵政府、企業聯合管理與經營模式。
《意見》提到,城市循環經濟綜合管理、環衛等相關部門要按照綠色發展的要求,探索建立基地與周邊環境和諧共融發展模式,打造生態型、公園型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實現基地與周邊民眾的和睦相處。要合理預留基地拓展空間,依托基地及周邊區域產業基礎,引入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關聯項目,大量吸納當地居民就業,形成產業集聚發展態勢,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基地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平臺以及在廠區周邊顯著位置設置顯示屏等方式,及時發布各類廢棄物項目運營情況,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環衛部門要組織成立由周邊居民代表、有關專家等各方共同組成的監督委員會,不定期進入基地查看,向公眾反饋意見。
《意見》要求,城市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環衛部門加強組織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充分論證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優先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做好項目儲備,研究出臺有利政策措施,為基地建設做好保障。
城市環衛部門應完善監管機制,建立相應的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統,強化即時監管能力,對項目建設、基地運營、城市廢棄物物質流向進行全過程管控,確保城市廢棄物進入基地合法高效處置,保障基地穩定運行。
各省級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推進工作方案,確定建設目標、重點任務和推進措施,并推動、指導具備條件的城市制定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努力打造一批城市可以依靠、居民可以信賴的廢棄物安全高效處置的功能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和示范引導,加大支持力度,推動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