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今年10月31日前,天津市將完成鋼鐵、水泥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從11月1日起,天津市鋼鐵、水泥行業相關企業排污必須持證,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
據介紹,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含有燒結、球團、煉鐵、煉鋼或軋鋼等生產工序的排污單位。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礦山開采、散裝水泥轉運等排污單位,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排污單位和獨立粉磨站排污單位;其中,獨立粉磨站企業實施排污許可簡化管理。
天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強化環境監管,各區環保局將于11月開始進行鋼鐵、水泥行業企業無證排污行為集中監管執法,對未按期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并依法依規公開檢查結果和處罰結果等監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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