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行業的快速發展,光伏在“十三五”的發展方向出現了新的變化:被視為盤活資金,減少補貼缺口的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證也在7月實施,但在業內人士看來,僅僅試行綠證,沒有配套強制政策的實施,將難以起到作用,光伏行業的補貼缺口還將是行業發展的一大難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研究員王斯成在近日召開的“東北能源經濟轉型與光伏產業發展論壇”上表示,截至去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已超600億元。未來補貼缺口還將繼續擴大。
近幾年來,我國光伏產業發展依然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0182萬千瓦,位居世界第一。不難看出,具有社會、環境、經濟等綜合效益的光伏崛起之勢已經不可阻擋。那么,在光伏補貼逐步下調的情況下,到底該如何解決補貼拖欠問題呢?
措施一通過技術創新降低光伏發電成本
眾所周知,國家對光伏進行補貼是為了促進其快速發展,通過規模效應降低光伏產品生產成本,從而降低光伏發電成本,助推光伏早日實現平價上網。
然而,目前通過規模效應降本已接近“地板”。如果光伏企業總是躺在國家的補貼上面,不肯壓縮價格,這樣國家對光伏行業的補貼就失去原本的意義,因此,補貼下調是大勢所趨。
業內人士說,隨著光伏標桿上網電價逐年下調,每年電價補貼資金的增長幅度將會降低。這不僅減輕了財政負擔。
其實在一定程度上還緩解了光伏發電補貼不足的矛盾。
面對光伏補貼逐漸下調的大趨勢,近年來,多位光伏企業負責人明確表示,企業已做好準備,投身市場競爭,依靠技術研發創新推動企業與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0月,在內蒙古烏海領跑者基地項目招標中,英利報出了0.45元/千瓦時的超低價成功中標,這一價格低于當前的民用電價。英利之所以能報出如此低的價格,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近幾年來光伏行業通過技術創新使組件成本得到一定程度的下降。
近十年來,通過技術創新和規模化發展,我國光伏組件的價格從十年前每瓦近50元左右,下降到每瓦4元左右;光伏逆變器價格從十年前每瓦2元左右下降到2毛錢左右;整個光伏系統的價格從十年前每瓦60元左右,下降到現在每瓦7元,相應的光伏電價下降了76%。
據相關部門測算,如果組件價格能夠降到2.5元/瓦,光伏發電系統價格降到6元/瓦,輔之以制造業技術創新和應用側創新,一類電地區的招標價就可以做到0.38元,實現平價上網。光伏一旦能夠平價上網,那么就可以脫離補貼了。
綜上所述,不難判斷,隨著補貼的逐年降低,光伏行業的技術創新步伐還將加快,度電成本將會逐步下降,光伏發電企業對補貼的依賴程度就會降低,有助于補貼拖欠問題的解決。
措施二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
2016年1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由每千瓦時1.5分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按照這一增收額度,僅能彌補一部分拖欠補貼費用,無法覆蓋目前累積的補貼缺口,更難以支持《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提出的“2020年光伏發電裝機1.05億千瓦以上”發展目標所需的補貼資金規模。
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常務副秘書長史利民表示,目前而言,要想解決補貼拖欠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上調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水平,并保證全部電量足額征收,以確保補貼資金能夠滿足產業發展需要。
財政部曾明確表示,將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規模,相應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有人會問,征收標準提高會不會大幅增加居民用電支出?對此,晶龍集團董事長靳保芳表示,按照我國人均年用電量約1000千瓦時計算,即使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從0.019元/千瓦時上調至0.03元/千瓦時,人均年電費支出增加90元,約占農村人均年收入的9%,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并不會對人民生活水平造成顯著影響。
另外,上述業內專家表示,按照要目前每千瓦時1.9分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2016年應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大約在800億元左右,與當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基本相當,但實際征收的數額遠低于這一數字,這也是導致補貼缺口不斷增大的重要原因。
據了解,為解決上述問題,目前財政部門已建立委托電網公司代為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支的相關制度,督促電網公司一方面要切實履行基金代征職責,及時足額征收。另一方面要按月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及時全額辦理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序再與電網公司辦理相關結算手續。
措施三利用綠證解決光伏補貼拖欠頑疾
從7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開始出售。我國首個掛牌出售綠證的光伏項目為“青海大唐國際共和一期20兆瓦并網光伏電站發電項目”,掛牌單價772.3元,此次掛牌數量為3223個。
據了解,綠證就是一種可交易的、能兌現為貨幣收益的憑證。其中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證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
目前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問題存在,有的補貼已拖欠2~3年以上。如果可再生能源補貼不能按時發放,或會直接影響到新能源發電運營企業的現金流,此時,綠證的出現就是“及時雨”了。
國網能源研究院的有關專家指出,光伏發電企業一旦選擇將光伏發電量通過綠證進行交易后,可直接獲得發電收入,能緩解發電企業的現金流壓力和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導致的盈利壓力,保證項目的投資收益率。
“2018年有可能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如果強制對象是燃煤電廠,這將會征集到足夠的資金,彌補補貼資金缺口。”王斯成表示,比如火電,每年國家電力消費6萬億,65%是火電,就是4萬億,4萬億的15%,強制配額的話,一年可以征集到1200億。每個綠證就是2毛錢,那么就能征1200億。如果10%的強制配額能夠征800億,5%的強制配額也能征400億。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綠證最大的好處就是無需中央財政資金補貼,由各類市場主體根據能源轉型的要求自發進行利益分配,避免了補貼缺口越滾越大。同時也解決了補貼多少合適的問題,因為綠證的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自主決策,成交價格就是最合適的價格,不存在過高或者過低的問題,避免了政府定價產生的矛盾。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