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旬,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所長金一南接受采訪時稱美日背著中國簽定《舊金山和約》,后把琉球連同釣魚臺管理權轉給日本,“違背《開羅宣言》和《波斯坦和約》,是非法的。琉球主權仍屬于中國”,引起一番爭議,爭議的焦點在于琉球主權。騰訊網曾專門對此評論稱其“這些表態雖然霸氣,卻也虛妄”,認為琉球“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領土。
如果琉球非中國固有領土,那么它是日本國的固有領土嗎?這其中又有怎樣的糾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5日發表《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白皮書,宣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無論從歷史、地理還是從法理的角度來... [詳細]
7月17日,日本《產經新聞》載文,抨擊中國主張從明朝起釣魚島就是中國固有領土的根據站不住腳。其所謂論據有兩個純屬老生常談的詭辯,有一個則是曲解中國古代文獻的所謂... [詳細]
導 語
琉球年表
早期
琉球群島何時開始有人居住目前仍是一個謎,可能是在末次冰期遷居琉球群島的。
公元7世紀前期,《隋書》中,有專門的“流求傳”,但無法確認此“流求國”為琉球。
779年,鑒真的《唐大和上東征傳》中的“阿兒奈波”(okinawa)就是現在的沖繩島。
天孫王朝:古琉球國史書《中山世鑒》稱,琉球最初統治者為天孫氏,后世多認為此是傳說。
舜天王朝:天孫王朝傳位廿五世覆亡后,琉球大亂,后由浦添按司舜天統一全國,為舜天王。
英祖王朝:琉球官修史書《中山世譜》稱,元軍曾兩次侵略琉球,皆被英祖軍擊退。
三山時代
12世紀,琉球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位于沖繩本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這個時期稱為“三山時代”。 三國中,以中山最強,北山最弱。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楊載向琉球三國發布詔諭,中山國國王察度派弟泰期出使明朝。
1383年,北山王怕尼芝和山南王承察度相繼向明朝進貢。
1392年,琉球接受了朱元璋派遣的福建三十六姓善于造船航海的技術者。
琉球王國時代
1416年,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巴志又征服南山,統一琉球,稱“第一尚氏王朝”。
永樂年間,中國賜琉球王姓為尚氏。
1469年,琉球發生內亂,尚德王被殺,第一尚氏王朝滅亡。
1472年,明朝使臣冊封金丸(已改名為尚圓)為王,史稱“第二尚氏王朝”。
1609年,薩摩藩進攻琉球,并于兩年后把琉球歸薩摩藩管轄。
近代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王國屬于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
1873年,日本兵臨琉球,廢除國王,另立國主。
1874年,日本以保護琉球人民為由,派兵數千登陸臺灣東岸,屠殺當地土著,史稱牡丹社事件,中日幾乎開戰。
1875年,日本大舉進入琉球,要求琉球國王停止向中國朝貢,并冊封琉球國王為“琉球藩王”。
187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命令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置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實質上滅亡。
1880年,滿清政府邀請美國前總統格蘭特作出調停,建議三分琉球,但清政府最后未簽署。
1901年,最后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43年11月,在開羅會議上,同意“沖繩由國際托管”。
1945年,日本二戰失敗投降,戰后琉球被美軍“托管”。
1951年,美國強迫日本政府簽訂《舊金山和約》, 將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釣魚臺列島等島嶼送交美國控制下的聯合國“信托統治”制度提議。
1960年,沖繩縣祖國復歸協議會(復歸協)成立。
1971年6月11日,美日簽定《歸還沖繩協定》,將沖繩歸還日本,其中包括中國領土釣魚島。
1972年,美國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沖繩縣重新成立。
1945年-1972年,美國占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
琉球群島何時開始有人居住目前仍是一個謎,可能是在末次冰期遷居琉球群島的。
公元7世紀前期,《隋書》中,有專門的“流求傳”,但無法確認此“流求國”為琉球。
779年,鑒真的《唐大和上東征傳》中的“阿兒奈波”(okinawa)就是現在的沖繩島。
天孫王朝:古琉球國史書《中山世鑒》稱,琉球最初統治者為天孫氏,后世多認為此是傳說。
舜天王朝:天孫王朝傳位廿五世覆亡后,琉球大亂,后由浦添按司舜天統一全國,為舜天王。
英祖王朝:琉球官修史書《中山世譜》稱,元軍曾兩次侵略琉球,皆被英祖軍擊退。
三山時代
12世紀,琉球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位于沖繩本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這個時期稱為“三山時代”。 三國中,以中山最強,北山最弱。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楊載向琉球三國發布詔諭,中山國國王察度派弟泰期出使明朝。
1383年,北山王怕尼芝和山南王承察度相繼向明朝進貢。
1392年,琉球接受了朱元璋派遣的福建三十六姓善于造船航海的技術者。
琉球王國時代
1416年,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巴志又征服南山,統一琉球,稱“第一尚氏王朝”。
永樂年間,中國賜琉球王姓為尚氏。
1469年,琉球發生內亂,尚德王被殺,第一尚氏王朝滅亡。
1472年,明朝使臣冊封金丸(已改名為尚圓)為王,史稱“第二尚氏王朝”。
1609年,薩摩藩進攻琉球,并于兩年后把琉球歸薩摩藩管轄。
近代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王國屬于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
1873年,日本兵臨琉球,廢除國王,另立國主。
1874年,日本以保護琉球人民為由,派兵數千登陸臺灣東岸,屠殺當地土著,史稱牡丹社事件,中日幾乎開戰。
1875年,日本大舉進入琉球,要求琉球國王停止向中國朝貢,并冊封琉球國王為“琉球藩王”。
187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命令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置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實質上滅亡。
1880年,滿清政府邀請美國前總統格蘭特作出調停,建議三分琉球,但清政府最后未簽署。
1901年,最后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43年11月,在開羅會議上,同意“沖繩由國際托管”。
1945年,日本二戰失敗投降,戰后琉球被美軍“托管”。
1951年,美國強迫日本政府簽訂《舊金山和約》, 將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釣魚臺列島等島嶼送交美國控制下的聯合國“信托統治”制度提議。
1960年,沖繩縣祖國復歸協議會(復歸協)成立。
1971年6月11日,美日簽定《歸還沖繩協定》,將沖繩歸還日本,其中包括中國領土釣魚島。
1972年,美國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沖繩縣重新成立。
1945年-1972年,美國占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
琉球群島概況
日稱的“薩南諸島”范圍包括大隅諸島、吐喇諸島、奄美群島,“琉球諸島”范圍則包括沖繩諸島、大東群島、宮古諸島、八重山諸島,并不包括位于北部的大隅群島、吐噶喇群島、奄美群島;而中文的“琉球群島”習慣統稱“在太平洋西部,臺灣島與九州島之間的一系列島嶼群”。
據《舊金山和約》,北緯29度線以南不歸日本,由聯合國托管。1970年美國私授日本行使行政權。琉球群島目前分屬日本國的鹿兒島縣轄下與沖繩縣全縣:北部的奄美群島成為鹿兒島縣的一部分,而余下的群島均隸屬于沖繩縣。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琉球群島不是日本領土,是美國私下授予日本,與《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相悖,應是非法無效。
問題來源
12世紀,琉球本島出現了山南、中山、山北三個王國,這個時期稱為“三山時代”。1370年代至1380年代,三山陸續入貢明朝。同時與中國(明朝與清朝)及日本薩摩藩、江戶幕府有朝貢關系。
1406年,尚巴志發兵起義陸續滅中山、山北、山南;1422年接受明朝冊封,被賜姓“尚”,改國號為“琉球”。 琉球國第一尚氏王朝建立;1469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建立。
1871年日本強制“冊封”琉球國王為藩王(當時琉球國尚屬清日兩國的附屬國),使琉球成為日本的令制國。1872年改置琉球藩,1879年琉球藩被廢除,3月先編入鹿兒島縣,4月又改置沖繩縣,原琉球藩奄美群島除外的其余島嶼群均納入沖繩縣管轄,奄美群島則分屬鹿兒島縣轄下。清政府雖對此于1877年至1880年提出交涉,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但清廷最終未與日本簽訂劃分琉球群島的條約,即未承認日本擁有琉球的主權。
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提出:“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二戰后的《波茨坦公告》第8條的補充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但未明確哪些小島;1947年4月,聯合國依照《關于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琉球群島和釣魚臺列嶼(釣魚臺列嶼在日本和美國被認為是琉球群島的一部分)交給美國托管。1952年美國代表同盟國與日本簽定《舊金山和約》,日本無琉球群島主權。
美國政府迄今從未明確琉球群島主權歸屬日本,始終宣稱以行政權交付日本,此于《舊金山和約》中也有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從未正式承認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
專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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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策劃:秦京午 郭占凱 設計/制作:鄧萌 許亮 出品:中國能源網內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