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5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舉行的第三屆航空法國際會議上,民航企業如何應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 S)帶來的壓力成為各國專家議論的焦點。來自美中兩國的航空界學者都對歐洲決定將...[詳細]
全球航空企業即將被歐盟套上“碳管制”這一緊箍咒,因為從2012年1月起,航空業正式被納入歐盟的碳排放交易機制。屆時,所有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將受限,超...[詳細]
中航協明確指出ETS存在多項不合理之處,一是非直接減排手段。二是違背了國際社會在氣候變化領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三是違背了《芝加哥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對航空減排的基本立場。四是實施范圍超越了歐盟的管轄權。五是實施對象顛倒,減排沒有直接從源頭抓起。[詳細]
中國民航干部管理學院副教授鄒建軍指出,歐盟碳排放交易法令的根本是在以環保為借口爭奪全球話語權。鄒建軍稱,歐盟現在通過這種交易制度其實說小點就是在貿易方面形成一種新的制衡手段,迫使我們加大這種所謂綠色技術的對外出口能力,也就是說我們可能為此支付昂貴的費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