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真正地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遏制全球氣候變化,在能源領域,新古典經濟學模式不可能是可行的規則,應以全體公民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由政府“有形之手”對自由市場進行修正。
“無形之手”托不起綠色經濟
6月15日,法國總統奧朗德簽署了批準《巴黎氣候協定》的文件,在工業化國家中拔得頭籌?!栋屠铓夂騾f定》讓人們看到遏制全球氣候變暖希望的同時,也在引發人們反思:是什么讓人類走到了一個如此尷尬的境地?
能源產業難辭其咎。在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已經成為不得不面對的嚴峻問題時,必須對能源進行重新的審視。在資本主義世界所普遍認同的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理念統治下,能源產業與其他產業被等同視之,人們相信,基于自由市場上供給與需求的相互調節,“看不見的手”可以有效保證產業良性發展,政府“有形之手”的管制被解除。然而,自第二次工業革命以來的發展歷史表明,這種經濟模式在能源產業失靈了。在以化石燃料為動力的經濟中,能源產業的外部性巨大,例如據國際能源署測算,在電力行業,每向非清潔能源領域投資1美元,需要額外的4.3美元來彌補其增加的碳排放所造成的影響。顯然,能源產業的真正成本從來沒有在市場上得到體現,它以一種自由市場資本主義的方式消耗自然資源,并沒有顧及到生態環境與全人類的健康問題。
如果想要真正地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遏制全球氣候變化,在能源領域,新古典經濟學模式不可能是可行的規則,以全體公民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政府的“有形之手”需要對自由市場進行修正,我們可稱之為“公民資本主義(civic capitalism)”。
偽“清潔”誤區
從全球來看,廉價的化石能源讓人類創造了巨大的財富,這些財富集中在了少數人手中,但是,它們卻是建立在普通公民付出重大健康代價基礎上的,人們不得不與污染的空氣和水、氣候變化、酸雨等為鄰。上世紀 80 年代以來,人們戴著口罩,抵擋因為經濟高速增長而產生的污染,這在80年代的日本東京等大都市尤其常見。今天,北京和其他的中國大城市也遇到了相同的情況。
此外,能源產業涉及的問題是如此之復雜,自由市場與去監管化的經濟導向有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危機,一個讓人記憶深刻的例子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在本世紀初經歷的電力危機。當時,加州政府啟動了電力事業去監管化進程,執政者認為“看不見的手”能夠為所有人提供一種成本更低、質量更高的能源,但結果卻事與愿違,電力公司以維護之名停擺,導致了一場能源和經濟的災難。
時至今日,即便全球已經對能源產業碳排放與氣候變化如此之重視,一些不正確的趨勢依舊沒有被扭轉。
其中之一,便是傳統能源生產商為維護自身利益,提出的偽“清潔”概念。例如,許多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在談到天然氣時,將它視為清潔能源,十多年來,天然氣產業一直聲稱自己是清潔的,這是一種對“清潔”一詞令人困擾的誤用。天然氣是一種化石燃料,它可能比煤炭更干凈,但是燃燒時依然會伴隨著顆粒物質和溫室氣體的排放,這是不可避免的。盡管頁巖氣的開采,讓美國能源體系更具獨立性,但由于帶來了更多的碳排放,環境外部性依然沒有得到合理地度量與補償。
目前,天然氣產業又換了一套說辭,稱天然氣是一種向零排放能源“過渡”的能源形式和動力源。然而,在被問及這個“過渡”期究竟需要多長時,天然氣產業要么回避而不答,要么聲稱問題并不重要。事實是,勘探、開發、加工、運輸天然氣,既昂貴又危險,需要大量的基礎設施投資,這些投資回收期需要至少30~40年,它們不可能是“過渡”性的。
另外一個基于自由市場理論創造出來的,但實際上并不能起到實質性作用的制度是碳總量限制與交易(Cap and Trade, C&T)制度。這一制度的支持者認為,它可以讓各個企業想辦法限制碳排放,然而,這個體系只會讓富有的能源供應商更加富有,這些公司可以使用所謂的市場力量來證明,甚至是逃避其在遏制氣候變化中應該承擔的法律和專業責任。而且,就像石油期貨體系最終并沒有對減少石油市場價格波動產生什么作用一樣,碳總量限制與交易制度一旦推向市場,最大的贏家將是那些從事份額買賣與交易的人,即以華爾街為代表的金融機構,普通公民并不能從中獲得什么益處。
“有形之手”范例
能源是現代經濟的心臟,不可或缺。為了更好地解決能源問題,一個國家需要制定完善的計劃,該計劃由中央政府提出和描繪,以處理基本的公民與環境互動的系統性問題。
一個可資借鑒的經濟學范例是中國。當前,中國正在加速進入綠色工業革命過程中,正在顯示出真正的全球領導力。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局面,比其他原因都重要的是,在監督、指導、技術支持和創造就業機會這些方面,中國充分發揮了中央政府的角色職能,從而將社會的關切(環境、健康、氣候以及自然資源等)與資本主義所尊崇的自由市場結合了起來。
沒有強有力的統一政策,國家就不可能很好地處理最基本的基礎設施建設問題,對環境退化也就沒有應對的行動。在經濟建設以及其他一些重要方面,中國一直用特有的“五年規劃”加以指導,具有強力的控制能力,同時,政府手中也擁有執行這些計劃所需的資金。因此,一旦中央政府意識到并決定對環境問題做出改善,整個國家展現出來的行動能力是非常強的。在中國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實現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成為目標之一,因此有預估顯示,“十三五”時期在節能環保領域,中國的全社會投資規模有望達到17萬億元人民幣。而為了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自主貢獻(INDC)目標,從2016年至2030年,中國將投入30萬億元人民幣資金。
另一個范例來自德國。在經濟大國中,德國屬于較早調整能源體系的國家。德國政府意識到,從化石燃料轉向可再生能源所需要的,自由市場經濟體系提供不了,因此早在2000年就制定了《給予可再生能源資源優先權法案》,向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躉購(Feed-in Tariffs,FiT)補貼。這個補償制度并不意味著放棄市場原則,只是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為投資提供所需的安全性。
這一政策的設計者具有非凡的遠見和對綠色工業革命的直覺。在FiT補貼系統中,依據不同資源開發成本,對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術設置了不同的并網價格,那些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業主,無論是分布式家庭還是企業,都會被支付合理的收購價格。該政策最顯著的結果是,通過保證投資者生產的每度電都獲得補償金,大幅降低了能源投資的財務風險,穩定了可再生能源市場。雖然近期因為需要配合電網、儲能的發展進度,德國政府不得不減緩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的爆量增長,因此出臺可再生能源法案修正案對FiT補貼系統做出了調整,但是,德國已經極大地刺激了國內能源系統的轉型,目前約33%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對整個國家實現2022年全面廢核的目標,以及2020年碳排放量較1990年減少40%的承諾,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作用。就全球范圍而言,屬于一場成功的經濟學試驗。
(作者系諾貝爾和平獎共同獲得者、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特約科學家)
責任編輯: 李穎